对,赞成你想法
我们就用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方式好了
持刀杀人的,就砍去双手
强奸人的,就宫刑
大概类似这样,我想废死会产生更多的支持者吧
因为现在大多都是 杀人偿钱、欠债还命 的案子了
他妈的有钱屌就大,杀了人都判那什么鸟刑的…
※ 引述《diezoo (如)》之铭言:
: 我认同陈为廷的想法,我也认为死刑无法断绝那些可怕的事情发生!
: 不过我认为废除死刑要有配套~
: 应该要有些可以吓阻的刑责来代替死刑!
: 比方说鞭刑,挖眼,削足,凌迟后再急救~
: 我们应该要废除死刑,然后换成一些有吓阻作用的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