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捷运凶案 陈为廷废死主张不变

楼主: LPKing (懒%王)   2014-05-25 10:43:31
对,赞成你想法
我们就用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方式好了
持刀杀人的,就砍去双手
强奸人的,就宫刑
大概类似这样,我想废死会产生更多的支持者吧
因为现在大多都是 杀人偿钱、欠债还命 的案子了
他妈的有钱屌就大,杀了人都判那什么鸟刑的…
※ 引述《diezoo (如￾)》之铭言:
: 我认同陈为廷的想法,我也认为死刑无法断绝那些可怕的事情发生!
: 不过我认为废除死刑要有配套~
: 应该要有些可以吓阻的刑责来代替死刑!
: 比方说鞭刑,挖眼,削足,凌迟后再急救~
: 我们应该要废除死刑,然后换成一些有吓阻作用的刑~
作者: Marino (马利诺)   2014-05-25 10:45:00
不要咧 因为刑罚无法阻止犯罪 所以所有刑罚都该废除咧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5-25 10:45:00
发废文的应没收电脑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5 10:46:00
同楼上 目前数据显示任何刑罚的再犯率都很高 应当全废除
作者: farmoos (farmoos)   2014-05-25 10:48:00
就是台还有许多人支持以牙还牙的暴力古代手段 废死太遥远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48:00
废死是给有钱人政府操作的 你今天犯了死罪 当他保你
作者: teajimmy (吉米茶)   2014-05-25 10:48:00
谁跟谈刑罚不能阻止犯罪,只是主张改终生监禁,脑补一堆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5 10:49:00
废死:死刑不能阻止犯罪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49:00
对政府有利 他就保你 当你跟他没关系 看他让不让你死
作者: richardm (人偶师)   2014-05-25 10:49:00
挺反服贸不代表挺废死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50:00
2套操作标准才是反废死的主张 勿再模糊焦点
作者: GalLe5566 (给力5566)   2014-05-25 10:51:00
所以说 废死应当求的是司法正义 而不是废死吧?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54:00
司法永远不可能有正义 DPP已经是个小国民党了 这次他站在官方的对立面只是因为对选票有利 千万别以为他们有多正义 我们能做的就是让他们别想执政8年 然后用人民的力
作者: happiness08 (love 8)   2014-05-25 10:56:00
补充:不能上麻药 且不事先告知
作者: BLUEBL00D (777)   2014-05-25 10:57:00
量 尽量把这个社会稍为变的公平一点
作者: yoshiringo (《高雄版东海》)   2014-05-25 11:07:00
废文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