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遭呛强暴 废死联盟偷搬家

楼主: DevilCool (灭顶男孩)   2014-05-24 21:03:24
正好我以前在相关单位工作过
这些我都可以回复你
※ 引述《tryfi (某部分却像残废了。)》之铭言:
: ※ 引述《spidina ()》之铭言:
: : 遭呛强暴 废死联盟偷搬家 apple
: :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00610/32575864/
: : 废死联盟最近接到许多恐吓信件及电话,有不明人士在电话里对执行长林欣怡恶狠狠地说
: : :“我要强暴妳!”或呛声要对废死联盟办公室丢汽油弹。废死联盟不堪其扰,更不敢轻
: : 忽这些危及人身安全的威胁,两周前把办公室搬到北市松江路的新址,并考虑向警方报案
: : 。
: : “杀人不需要负责”
: : 林欣怡昨接受TVBS访问说:“当时我接到一通电话,开始就是一直骂脏话,后来他说
: : ,他看过林欣怡,觉得林欣怡是个女生,长得还不错,所以他要强暴她,然后可能强暴她
: : 之后,可以再杀了她,因为已经废除死刑了,所以他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 : 林欣怡向《苹果》表示,她没想到以人权为出发点的废死议题,竟引发民众不理性的情绪
: : ,废死联盟原本是向北市新生南路的国际特赦组织借用客厅,空间略嫌侷促,本来就有搬
: : 家计划,自从废死联盟力挺法务部前部长王清峰对于废除死刑的理念后,废死联盟开始接
: : 到大批恐吓讯息,有些民众甚至把信件投在废死联盟信箱,呛声要炸掉废死联盟,员工人
: : 心惶惶,因此废死联盟二周前才提前搬家。
: : 废死联盟执行长林欣怡接到民众电话骚扰
: : http://twimg.edgesuite.net//images/twapple/640pix/20100610/LA14/LA14_005.jpg
: 嗯,这篇文章只是纯粹想请问一下啦
: “废死主张被害者应该原谅加害者”
这是前部长王清峰任内最喜欢做的事情
他任内许多场公听会、记者会都在讲相同的主题
甚至要求全台犯罪被害人保护协会要推广这本漫画给被害人家属
http://www.nownews.com/n/2010/01/06/791453
: “废死主张大家应用爱感化加害者”
在只能限制其自由不能施加任何刑罚的前提下
不用爱感化加害者要用什么?
更别说他们每次要求我们看的影片内容千篇一律都是
"被害人家属看在上帝的份上决定原谅加害人~将加害人当作被害人一样来爱"
这样的宗教戏码
还开课教你怎么演喔
http://www.taedp.org.tw/story/1474
: “废死主张加害者不需承担责任”
会给大家这样的观念
是因为他们总是避重就轻的告诉大家死刑犯是社会所养成
也应该由社会所承担与教化
但是死刑犯应负的责任在哪里
他们从来没有提到过
: “废死主张废死以后就直接放出来”
如果台湾有"真正的终生监禁",且是由犯人自行负责生计
也许我不会这么反废死
但很可惜台湾没有,因此关久了就是必定得放出来
然后再犯案、再被抓去关
坚持废死却没有任何配套
这才是他们理论上根本站不住脚的根本原因
: “废死主张都是被害人活该”
废死派律师检讨被害人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
废死请来站脚的大律师
http://www.taedp.org.tw/story/1949
他正是非常知名的光市母子奸杀案的加害人辩护律师
在法庭上作出以下辩论:
辩护团宣称福田是因为欠缺母爱,所以才紧抱弥生不放,是过失致死,而非计画强奸。还
有律师替福田辩称,福田是认为只要将精子送入被害人的体内,被害人就会起死回生。至
于用绳索勒毙夕夏小妹妹,也不是心存杀意,因为他想让夕夏停止哭泣,所以在她的脖子
上绑上蝴蝶结而已。最后,福田将两人的遗体放在收纳柜里面,是因为福田相信哆啦A梦
的存在,哆啦A梦会帮他解决问题。
: “废死主张不需考虑受害者与其家属心情”
嘴巴上都讲得很好听~看见被害人?
我在被害人领域工作的那段时间
我从未感受过任何来自于废死团体的支持与政策改革主张
而实际上废死联盟必须知道
他们的诉求本来就会直接造成被害人这边的压力
更何况你看看上面那种死刑辩护法
你是被害人你会觉得对方考虑过你心情吗?
: “废死主张被害人都是无辜的”
这条天外飞来一笔哪来的?
怎么突然变成被害人?
: 这类论述,
: 请问有相关新闻、著作、文章可以看吗?
: 就是可以证明他们的立场是这样的证据
: 因为我看了杀戮的艰难、无彩青春、岛国杀人记事、
: 废死盟相关新闻、网站、废死人士相关blog
: 好像都没看到,想说是否我疏忽了
: 所以麻烦各位乡民提供,谢谢。
我离开那领域一段时间了
因为台湾的法律根本是各种鸟笼法
罢免法让你根本无法罢免
公投法让你根本无法公投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让你只能陪被害人聊天出去玩
最后再骂一句
去你妈的法务部死官僚
作者: sr20detll (爱与不爱灰色地带)   2014-05-24 21:04:00
所以 你知道他住哪?
作者: kutkin ( )   2014-05-24 21:05:00
废死真是太假了
作者: oidkk (啧啧)   2014-05-24 21:09:00
有卦推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10:00
他会说这些都是你觉得啦,人家没有明讲就不算
作者: deepdish (Keep The Faith)   2014-05-24 21:12:00
被害人保护协会表示: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13:00
光看废死的自己仇恨都放不下了 却每天叫人家放下仇恨一个废死大将从八卦板追杀别人追杀到别处 这样还要叫别人放下仇恨? 看完网络上一些废死的言论 总是自以高尚 遇到反对者便用"对方是野蛮人"的口吻说话
作者: donation12   2014-05-24 21:17:00
你确实了解台湾法律的本质。
作者: sca133   2014-05-24 21:17:00
你说对了 但是你会被废死的追打 帮你补血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19:00
看过反废死的危胁强暴杀人, 没听过废死的追打反废死X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20:00
对呀,只会大规模的起诉网友能原谅死刑自己遇上就不行xD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21:00
没看过吗 WILLY333大大从八卦板追杀到女板没有人打算针对他回应 他还找人家单挑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1:00
他做了啥事?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22:00
反废死的发篇文 下面立马出现废死网军消毒攻击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2:00
可有网址@@?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23:00
你自己去女板看啊 喔对了 废死的当然没有追杀啦只是动不动就把人家当成野蛮人教训跟酸而已*现实中没有追杀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5:00
所以反废死的可以呛废死, 废死的不能酸反废死@@?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25:00
说不可以以暴制暴的是哪方人马呢 ( ′-`)y-~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4-05-24 21:26:00
你说的太中肯了,废死的嘴脸令人作恶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7:00
评论他人过往的笔战好像很没意义.就当有这回事吧XD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4-05-24 21:27:00
如果废死成为事实,私刑就是义务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28:00
真的.我主张废死,政府怎么能剥夺我血刃仇人的权力XD
作者: iamcute (蛋蛋)   2014-05-24 21:31:00
废死的主张对人类就是威胁了,还好意思说被威胁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32:00
为何对人类是威胁@@?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5-24 21:37:00
在网络笔战和在现实恐吓居然也能混为一谈,伟哉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37:00
大喊不要以暴制暴 结果自己做到没半撇同样是认同以暴制暴 但因为说自己不支持死刑立马高尚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38:00
谁大喊不要以暴制暴???
作者: domy1234 (我好累)   2014-05-24 21:38:00
如果同意私刑or酷刑的话 我赞成废死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39:00
XDDDD 自己废死团体文章多看看好吗 多少喊不要以暴制暴 或是觉得死刑不是以暴制暴?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0:00
真奇怪,你怎么默认我的大脑和废死团体同一化?太科幻了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41:00
现在连承认自己是废死都有点困难了 XD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41:00
开始切割了,是说这么长串还没有一则正面回应的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1:00
我不是废死团体发言人啊, 别找我战废死团体XDDD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42:00
就算前面被呛烦好了,至少都有人好好去回的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2:00
所以现在开始用切割来抹黑你的反对者@@?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43:00
既然不能代表我们在说废死团体事跳出来干麻,对号入座又怪人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3:00
我不能提出疑问? 太可怕了,现在抹黑提问XDD
作者: jushni (jushni)   2014-05-24 21:45:00
原来笔战就是暴力喔? 保二还不快来羁押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45:00
你问谁说以暴制暴,人家回废死团体你不是又关你啥事,自己承认这个答案跟你大脑同一又切割,这篇的战力只剩转移焦点而已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46:00
挖 原来暴力只能是动手或恐吓耶 笔战和言语羞辱不是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6:00
欸??废死团体主张以暴制暴? 你搞得我好混乱啊XDD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47:00
刚才估狗完了 就常帮废死讲话啊 是有这么不好承认?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7:00
不是科幻默认和抹黑转移焦点吗XDDD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8:00
我吗? 记得多爬爬我的Blog, 顺便点一下广告唷.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48:00
推文空间不够啦,如果你崩溃到只剩挑这个毛病的话也啥好说的有没有来几个来讨论原文的,怎么都只是些战留言不着边际的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49:00
你不是崩溃到抹黑来抹黑去到抹黑人崩溃?这是高级抹黑啊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49:00
满口只剩说人抹黑,原来废死的在面对有力文章就只剩这样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50:00
真的无法正面回应问题了..... 还怪人家抹黑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50:00
怎么?真的半句不敢提原文哪里有问题?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50:00
真正问题?死刑确实被某些废死主张为以暴制暴,然后哩?我不能嘘推文噜?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51:00
"嘘 gloomybeer:欸??废死团体主张以暴制暴?"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52:00
最初只是你在问谁大喊以暴制暴回答下就跳针到这地方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52:00
谢谢你的回答.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52:00
好混乱 自己承认有 但前面又说哪里有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53:00
我才好混乱,你们到底哪里有问题XDD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53:00
废死团体大大willy333表示不可以 不然会到别板鞭尸
作者: domy1234 (我好累)   2014-05-24 21:53:00
是在谢谢什么啦 自问自答是要谢谢谁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53:00
算了这篇战力太强了只剩用XD攻击别人有问题,我等著看有没有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4 21:54:00
人能回原文就好了,跳针的就随他去吧
作者: gloomybeer (gloomybeer)   2014-05-24 21:54:00
dnek好棒, 你是真正的抹黑高手!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55:00
结果废死团体请统一说词再来 谢谢*结果就是请
作者: pingyi   2014-05-24 21:55:00
废死的...讲坦白..没一个能打的!说出来的理论都弱爆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4 21:56:00
会呛人家嘘文但自己嘘文嘘爽爽就好 GOO~~D
作者: FFFFFFFF (转寄不要按太多F)   2014-05-24 22:38:00
的确 保护令也保护不了人....
作者: kissung (天堂鸦)   2014-05-24 22:40:00
干嘛搬……请感化强暴犯!!!
作者: popowing (半吊子小三)   2014-05-24 22:48:00
推~~
作者: kiliman (kiliman)   2014-05-24 22:56:00
推这一篇正面打脸的回击!
作者: maxivxam   2014-05-24 23:02:00
废死的真面目就是这样 只会帮助加害人枉顾被害人
作者: shyuan0424 (傻妹)   2014-05-25 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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