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亦称极刑、处决、正法、伏法,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
指国家机关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以结束犯人的生命作为刑罚。
遭受此种剥夺生命权的犯人通常都犯下了严重罪行。
尽管对“严重罪行”的定义时常有争议,但目前保有死刑的国家中,
一般来说,“蓄意杀人”必然是死刑的一个重要理由。
几乎在所有社会中,对罪犯的死刑执行及其反对普遍存在
——惩罚罪犯和镇压政治异议者
。在大多数情况中,死刑是用于惩罚犯涉及谋杀、谍报活动、
叛国及部分军事审判原因的罪行。
世界许多国家的军事法庭也会对一些怯战、逃逸、反抗及叛乱人员判处死刑
结论: 现在讨论废死的人其实必不大关心加害人及被害人的处境
,事实上他们只要在政治活动上可以有更大的自由度而已
就跟吵着要降低公投门槛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