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废死联盟:死刑刺激这次北捷杀人事件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16:02
※ 引述《success0409 (贡糖新衣)》之铭言:
: ※ 引述《mydandy11 (david)》之铭言:
: : 虽然对废死的新闻稿不予置评
: : 但联合报这样取其中一句,标题杀人也太夸张了吧
: : 平常爱谩骂中天联合的乡民们
: : 这样不也是被媒体煽动吗
: : http://www.taedp.org.tw/story/2685
: : 至少看完他们完整的新闻稿再骂吧
: : 看完他们的论述 虽然还是不足以说服目前的台湾民众
: : 但里面有几点确实可以讨论
: : 1.台湾于2006年至2009年停止执行死刑期间,重大暴力犯罪率稳定下降
: 统计有没有学好呢
: 要不要顺便调查一下那几年乖乖桶的销售数量是否和这个呈正相关或负相关
: 如果有的话
: 我也来个结论:2006年至2009年乖乖桶大卖(或滞销)导致犯罪率下降
: 因此我们应该促销(或停止贩售)乖乖桶
你没看清楚废死联盟的说辞。
“数百年来,犯罪学的研究成果已明确指出,死刑判决与执行对于重大暴力犯罪之吓阻效应
,并未优于无期徒刑。而台湾于2006年至2009年停止执行死刑期间,重大暴力犯罪率稳定
下降,显示停止执行死刑不会使社会治安变坏。”
这里说的是“停止执行死刑不会使社会治安变坏”,
是指“停止死刑”与“社会治安变差”没有正相关。
这是用来反驳一般人对废死的想像“没有死刑杀人犯就会大增”。
死刑有吓阻力,但统计上看不出来有比无期徒刑优越。
既然死刑防止犯罪的效果看不出来比无期徒刑好,
考虑到误判带来的冤杀,废死至少可以让被误判的人不会枉死。
关于废死与杀人率的统计,这里有更多资料:
http://elysii.net/4836
废死不需要证明废死和治安变好有正相关。
只要研究证明死刑无助于维持治安,
那么吓阻犯罪就不是维持死刑的好理由。
因为比起终身监禁死刑没有比较好,还会害死被误判的人。
: : 2.美国为例,自1973年至今,已证实143个死刑判决错误,台湾如:杜氏兄弟和其他争议
: : 案
: 无脑判决就是让废死团体可以有事情好说嘴
: 杜氏兄弟的枉死是刑法死刑的错还是王八政客想利用这个转移焦点的错
: 今天是用死刑转移焦点,改天废死了会不会用永久监禁转移话题
: : 3.依照现行刑法规定,无期徒刑须服刑满25年,才有资格申请假释。而申请假释未必获准
: : 。对于高风险者,法务部可依法驳回假释申请。换言之,台湾已有实质终身监禁的机制。
: : 而无期徒刑收容人的给养费现行编制为每人每月2000元,然而死刑错杀的赔偿金动辄上亿
: : 元。
: 每人每月2000元,一天70元不到,
: 摸摸自己的良心想想,这是在残害受刑人还是照顾受刑人
: 这比死刑还没人权
: 不是最爱讲人权?这里怎么恶搞受刑人了啊
: : (以上为废死联盟新闻稿的节录)
: : 至于联合报的标题,原新闻稿的内容是‘就北捷事件而言,若媒体对于郑姓嫌疑人杀人为
: : 求死之报导属实,则死刑存在反而是刺激此事件发生的因素之一。’
: : 就事实而言,这句话并没有逻辑上的错误吧?
: : 就事论事,理性讨论。
作者: Rael5657 (难喝的)   2014-05-23 02:17:00
有研究给推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5-23 02:17:00
吓阻犯罪本来就不是死刑的核心理由 稻草人扎很爽?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3 02:17:00
所以无限期支持废除死刑褫夺公权驱逐出境~
作者: emperor (欧派‧萝莉‧狸猫‧翼)   2014-05-23 02:18:00
整天误判 这个是误判个屌
作者: a1122334424 (kuroneko)   2014-05-23 02:18:00
阿是有终生监禁逆?
作者: ifay (⊙﹏⊙* 懦夫救星)   2014-05-23 02:18:00
终身监禁比死刑惨忍吧!废屎联盟的人才是恶魔
作者: basketkdash   2014-05-23 02:18:00
禁不禁枪对犯罪率也无正相关 废死赞成开放平民拥枪吗?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5-23 02:19:00
一直拿误判来说嘴,台湾近几年误判死刑机率是有多高?
作者: hyperino   2014-05-23 02:19:00
反废死键盘正义的乡民不用脑的 不会理你的啦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5-23 02:20:00
我怎么觉得不用脑的是..
作者: dnek (哪啊哪啊的合气道)   2014-05-23 02:20:00
总是喜欢拿终身监禁说嘴却从来没有废死团体推终身监禁
作者: wxtab019 (天霜凝月)   2014-05-23 02:21:00
终身监禁主要是还会造成增加社会成本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5-23 02:21:00
在台湾被判到死刑的,至少都三审还甚至又非常上诉又更审,
作者: ptrpan (人生目标)   2014-05-23 02:21:00
永久隔离于南极大陆就达到未夺取他人生命也隔离于社会了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5-23 02:21:00
终身监禁是假的阿 监狱风云跟力王没看过吗 小社会里还是可以
作者: pio (皮欧)   2014-05-23 02:21:00
推文又来示范讨论跳针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21:00
持续执行死刑也不会增加犯罪率啊。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21:00
误判只是废死的理由之一,这篇只是要说明吓阻力的问题。
作者: sasadog (派派我老婆)   2014-05-23 02:21:00
问题现况台湾还做不到终身监禁啊...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22:00
执行死刑的社会成本和执行无期徒刑的社会成本两者的比较才是重点。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5-23 02:22:00
就像台南汤姆熊那位王姓杀人犯说的,在台湾杀一两个人根本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22:00
现有的法令的确没有终身监禁...要废死就要先修法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05-23 02:22:00
台湾真的有废死团体讲的那个实质终身监禁吗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5-23 02:22:00
吓阻力只是稻草人而已阿 一个人选择不犯罪你要怎么确认
作者: neo718 (The 3rd Birthday)   2014-05-23 02:23:00
就不会到被判死刑的程度.你以为台湾现在是不小心误杀一个人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5-23 02:23:00
是刑罚吓阻力使然 还是其他经济理性考量下的选择?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23:00
还有你说的会害死误判的人,好像你觉得判个无期让这些误审的
作者: kutkin ( )   2014-05-23 02:23:00
整个就是诡辩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24:00
被关个十几二十年假释出来他们会比较高兴似的?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25:00
我们该做的是尽可能减少误审的可能性吧?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25:00
比被枪决掉好吧...人死了就什么都没了
作者: kutkin ( )   2014-05-23 02:25:00
被误审 折磨30年最棒了
作者: mydandy11 (杜)   2014-05-23 02:25:00
推 一堆人还是各种跳针啊 完全没办法讨论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26:00
废死就是司法改革的一环。
作者: matthew0204 (马修)   2014-05-23 02:27:00
如果真的要废除死刑,我赞成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27:00
推你这篇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5-23 02:27:00
露出胸部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27:00
那可以讲一下废死带来的好处吗?除了误审这种消极的之外。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28:00
然后司法再怎么改革还是会误判的 有人期待法官是神吗??
作者: ntp945812 (Coach)   2014-05-23 02:28:00
通通都杀掉误审就大大减少囉
作者: WizZ (革命家的老二特别浪漫)   2014-05-23 02:28:00
好处就是台湾朝德国法制内国化又迈进一步
作者: avantlapluie (avantlapluie)   2014-05-23 02:28:00
无论是不是死刑,司法的确有改进讨论的空间
作者: matthew0204 (马修)   2014-05-23 02:29:00
好处就是可以提升就业率~因为许要很多人力来管理罪犯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29:00
永久监禁跟死刑一样都可以达到隔绝犯人的目的,但对于被误
作者: pio (皮欧)   2014-05-23 02:29:00
鬼打墙讨论 每天换一批人吵一样的问题 一样的十几个点 玩不腻
作者: hihi29 (无)   2014-05-23 02:29:00
应该通通都不判放出来 就没有误判的可能了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29:00
正因为司法无法避免误判,所以误判根本无法成为废死的理由,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29:00
还有限制国家权力。如果可以更希望让人民不要满足于把犯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30:00
不好意思,我不太懂你说的那个好处,太抽象了。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30:00
判的人,活着就有机会平反,但像这次罪证相当明显的人,永久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30:00
人杀掉就满足,而可以进一步探讨犯罪的成因和如何改革。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31:00
监禁也可达到跟一般人隔绝的目的,更何况,你不觉得,给他一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3 02:31:00
可是台湾真的有永久被关在里面的吗? 不都被放出来继续害人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31:00
活着有机会平反~?有人能查一下这几年被判无期徒刑的台湾人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31:00
最明显的国家权力太大就是白色恐怖或像中共,政府可以用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31:00
因为怕误杀所以废除死刑? 这也是神逻辑那其他罪证确凿该
作者: xdbx (羊阿兵)   2014-05-23 02:32:00
到底有谁被实质终身监禁阿 真有这回事?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32:00
保护人民、伸张正义的名称来杀人获利、把反对者灭口。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32:00
所以用国家权力把你关十几二十年你觉得比较好?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32:00
目前台湾没有永久监禁,所以要修,不然还是要枪决
作者: avantlapluie (avantlapluie)   2014-05-23 02:32:00
m大,不是因为怕误杀而废除,而是应该想想怎么改善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33:00
你不知道灭口有很多种吗?让你在社会上消失也是个灭口方法。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33:00
死的人也跟着受惠? 这么执著废死就看看废死之后 犯罪率会
作者: hihi29 (无)   2014-05-23 02:33:00
别偷渡好吗 中共就算没有死刑 真要搞难道搞不死你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33:00
这种现行犯个案的存在该是制度选择的重点吗
作者: ppit (无所谓极限只有划地自限)   2014-05-23 02:33:00
废死就是担心误判,但北捷案难道凶手另有其人!?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33:00
也存在过一两年就有新证据,获得平反的可能吧?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33:00
废死的还要到我的文章反串不挺废死?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3 02:33:00
如果能永远关在里面 让他痛苦一辈子 我就没意见囉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34:00
在你的梦中吗?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34:00
怎么转到误判上了.. 原PO哭哭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3 02:34:00
但感觉台湾很多坏人都会被放出来..
作者: vlost (遗失胜利)   2014-05-23 02:34:00
汪汪汪 汪汪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34:00
改善制度是针对整体改善,看杜氏兄弟,死刑不会被滥用?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34:00
个人认为,像这种给他一枪太便宜他了,让他花一辈子反省到死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34:00
还有 死刑停止的那几年 犯罪率下降有可能是吓止功能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35:00
降低 但因为经济民生教育等改善而导致犯罪率下降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35:00
那请问某a怎么改善 我也想改善阿 问题现在就是没有比死刑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35:00
报复主义是否该存在于刑法中 其实也是个很难解的问题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35:00
政府把人命当作政治筹码不觉得很恶心吗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36:00
死刑当然会被滥用,试问哪个刑罚不会被滥用?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36:00
更好的方法 除非像很多乡民讲的凌迟他折磨他之类的 可是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36:00
有些人说关键在冤案,这没错,但是就是怕误杀啊有些人不能接受,某些情况误杀是可被接受的无可奈何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37:00
以台湾目前这么讲人道的情况有可能做到吗?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37:00
不管是不是冤案,死掉就结束了,活着才能平反,而活着,处罚才
作者: avantlapluie (avantlapluie)   2014-05-23 02:37:00
m大这就是我的疑惑,但是目前挺死刑的没人讨论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37:00
当然反面推论会说,那是否100%就可以适用死刑,这样讲没错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38:00
所以证明死刑和维持治安有正相关了吗?似乎极少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38:00
今后如果无期徒刑被滥用,你又要提倡什么来代替无期徒刑?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38:00
有意义,活着才有机会整阿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38:00
所以拿着那点不论是支持或是反对死刑都很无聊啊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39:00
先不管可能性,通常会去吵死刑适用争议的都不是那些100%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39:00
已经有太多人说过遏止犯罪率不是他们期望有死刑的理由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39:00
我要反驳的就是相关统计根本不可以做任何因果推论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40:00
为什么有些人就是看不见这些论述呢?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40:00
而那些100%的,重点在于死刑不一定是唯一且最好的手段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40:00
偏偏上篇就有人乱嘘一通不道歉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40:00
拿一个不知道有没有效果的死刑来维持治安,那确定是冤死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40:00
无期徒刑被滥用可以赔钱或释放 死了可以赔钱或复活?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40:00
看到了啊 报复主义不是吗??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41:00
的人呢?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41:00
拿一个不知道有没有效果的无期徒刑来维持治安,会更好?那些冤狱的人呢?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41:00
去争执郑捷这种该不该死一点意义都没有,很好判断好吗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41:00
我还是觉得除非要办法做到比死刑更惨忍的酷刑 否则以台湾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42:00
你一直拿误审来当理由,我实在搞不懂。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42:00
会去争执的都是那些很难下判断的,这样至少死刑就不会只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42:00
的现况还是该维持死刑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3 02:42:00
我希望他每天死不如生...真心话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42:00
刑法根本不是报复用的 他只是规范个人 谁来一堆教育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43:00
所以就是报复主义啊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43:00
是有Z没有B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43:00
去找他犯行背后的理由吗?去证明他也是受害者吗?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43:00
吓阻的意义啊? 给了死刑一堆意义又说它达不到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43:00
好喔 你要只看这次事件 他是想被死刑才杀人 不该废吗?呵呵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44:00
然后扯误审的根本是找借口 罪证确凿的人还有什么误审的可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44:00
喔,上次有某位仁兄说因为杀一两个人不会死,所以我们该?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44:00
个案不该做为制度选择的标准 这很难理解吗@@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45:00
那之前有人为了吃免钱饭故意犯案 我们也比照办理废除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45:00
楼上正解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45:00
我只能说,死刑不是专为郑捷存在的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45:00
台湾现状的确该维持死刑,直到有永久监禁为止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2:45:00
所以改成终身监禁比较好 但台湾依然不是终身监禁
作者: domo307 (domo)   2014-05-23 02:46:00
台湾没有 所以要改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46:00
论述到现在 我看不太懂 人民对刑罚的想像是什么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47:00
先不管审判体系的问题,死刑既然存在,那么他的Z根B就一直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47:00
对啊,就是跟p50042220说的一样,我们不必去考量嫌犯对死刑
作者: maxivxam   2014-05-23 02:47:00
终生监禁只是让他在牢里爽爽过一辈子 绝对不会比较好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47:00
给我的感觉很像希望吓阻 又有点报复主义 带点情绪发泄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47:00
我对于王清峰讲话那篇回文论述完了 废死的全跑光了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2:48:00
且死刑或终身监禁皆非为遏止犯罪 而是防止他再有杀人机会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48:00
我说的是制度选择@@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48:00
本来“处罚”这个概念就包含了很多种思维,一般民众不是学法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48:00
懒得回不代表赞成...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49:00
的,当然不会只有单一的答案。
作者: goshfju (Cola)   2014-05-23 02:49:00
其实我觉得生不如死的idea还不错 face可以从这方面加强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49:00
没人说赞成啊 结果就一个废死的跑来给了个国家和人民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50:00
那一个关系到人命的制度选择 我们又该用什么标准??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50:00
的论述 我还是反对酷刑者 这样都懒得回了废死的真的把自己当多清高 只要不是相同意见就懒得回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50:00
随便举一个漏洞 你怎样证明死囚无法教化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51:00
反社会人格者 你教化给我看
作者: sisn (Shrinst)   2014-05-23 02:51:00
首先我觉得应该先丢弃的是人命至上的价值观,再来讨论废死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51:00
大前提就错了 有什么好讨论的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51:00
人民希望那种折磨性的惩罚 法律就该纳入吗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2:51:00
我不需证明他能否教化 我不愿跟已经杀过人的人一起生活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2:52:00
我倒觉得要先抛开“杀人偿命天经地义”才能来讨论存废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52:00
你不愿就代表他的权利就该被剥夺吗??这是另一种暴力啊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52:00
挪威杀人狂10年后就出狱了 挪威政府耍笨给他机会犯案?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2:52:00
我不愿赌他是否能被教化 因为生命无法回复 赌不起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52:00
下面也讲了 杀一个人判死可以讨论 两个三个都可以争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53:00
更正用词 挪威社会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53:00
那连杀了五六个人呢(不用到杀死 有杀人意图的连续砍杀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53:00
这不是多清高的问题,而是取舍的问题,会吵的都是有争议的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2:54:00
因为他已经剥夺他人的生命 这是一种不顾他人想法的暴力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2:54:00
像郑捷这种案子,有死刑就死刑,废了死刑就是无期徒刑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54:00
我说清高的是 论点没看完就说不值得讨论的人
作者: windangellin (歆岚)   2014-05-23 02:54:00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54:00
其实在这个议题里有个很重要的问题 就是加害人是否该为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2:55:00
自己的行为单独负责 而非整个社会共同承担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56:00
定义超不严谨阿 杀两个砍伤3个呢?4个? 更教化无相关阿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57:00
你要怎样定义 还犯罪着手既遂终了这样定义喔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57:00
感动p5题的才真有讨论价值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2:57:00
反正最后在争的只有核心价值:是否可以剥夺犯人生命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58:00
OK啦 我也懒得跟总是以为自己高人一等的人讲话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2:58:00
觉得可以的就是会支持死刑 觉得不可以的就是会反对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58:00
话说那个挪威的杀了多少人 不就正在教化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2:58:00
所以最尊重生命价值的作法就是久久监禁隔离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2:59:00
已经杀了人 有前车之鉴 我可以合理的说我怕他会再杀人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2:59:00
答案就是可以阿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2:59:00
你以为反社会人格是生下来具备的喔 还不是教化出来的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2:59:00
错了 就现行的心理治疗 不行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00:00
教化有办法扭曲一个人 当然也有办法导正一个人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00:00
反社会人格先天论跟后天论都有 谁跟你一定教化出来的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00:00
所以啊 很多"杀人魔"的出现跟社会相关 我们是否该把悲剧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00:00
要先知道反社会人格不是二分法 人人可能有轻微的反社思想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01:00
反社会人格者多半是在成长过程中受到创伤或压力累积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01:00
发生的责任完全导因于加害者身上 而忽略整个结构所应该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01:00
我才不管能不能教化 未来的事没人知道 教化成功 很好 教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01:00
照某人自视才高的说法 要不要我来开个嘲讽说连反社会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01:00
思想的放大与否 或事有没有实际做出来 受很多外在变因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02:00
不要笑人家挪威过太爽,至少犯罪率跟再犯率效果有出来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02:00
你很懂你发篇专文啊 自视甚高的到底是谁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02:00
教化就是一种外在变因 理想的教化可以缩小反社人格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02:00
专文? WOMENTALK那篇我就有补充了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03:00
也是不少国家努力的目标Y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03:00
我只是拿着你们废死的嘴脸反问你们呀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04:00
在无可回复的生命面前讨论能否教化实在太可笑了 生命是最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05:00
womentalk版查过了你也只有发篇质疑删文的文章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05:00
重要的东西 是最高价值 能否教化都在围墙的另一边就好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05:00
好吧我为说过没有讨论价值道歉 但我解释过你懂了吗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06:00
#1JVGo72F (WomenTalk)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07:00
一个人是否懂生命的重要 就跟能否教会他最艰深的物理一样懂了很好 不懂就又有人要死 我管他懂不懂勒...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08:00
废死永远不会懂的是 一般人争的不只是虚无飘渺的理论大家关心的还有实际运作的问题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08:00
何况一样米养百样人 各种思想观念我们也该尊重 如果有人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09:00
就是认为这世界就应该要互相杀戮才能体现活下去的价值 那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10:00
法规范是法理和实证的结合 两个都不能忽略啊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10:00
你又能如何呢? 在教化成功前就让他一直杀吗 我可不要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10:00
目前多数人不懂不等于虚无飘渺也不等于绝对的对错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11:00
我等著反驳最实证的无法教化那类的人处理方式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12:00
昨天一个纯念法律哲学和一点社会学的已经无法反驳这点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12:00
我不觉得大家关心耶,如果真的关心,就会知道问题不在死刑因为就有死刑的国家而言,对一般人很好判断要不要用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12:00
在围墙的另一边给他机会就好 他甚至可以在那边找到志同道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13:00
你就举北欧各国的刑度与犯罪率有没有正相关好了 重开篇吧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13:00
合的人 我祝他教化成功 在那边的社会重新过活 在那边工作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14:00
无法教化这个结论来自??再犯结果的反推??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14:00
说真的我也不相信单单"只废除死刑"就有办法应付犯罪问题毕竟挪威做得好也不是因为他只做了废除死刑这个动作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15:00
我给的那篇文章有讲到为何无法(难以)教化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15:00
所以真的要关心的话,我认为不用过度聚焦死刑对犯罪的意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15:00
我不知道能否教化成功啊 你要怎么证明他未来不会再杀人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16:00
义,对犯罪而言有太多比支持或反对死刑重要的事情要做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16:00
这是恶魔的证明啊 你找不到的 不然你的教化成功定义是?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17:00
如果你的教化成功定义是他亲口说不会再犯 或是搬出学者规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18:00
范的心理与行为评量 那你想想 他杀人前的评量是否就像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19:00
教化成功后的评量一样正常 看起来就像常人一样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19:00
可以请各位废死大大们教我如何教化反社会人格者
作者: lllkkkjjj (喵~)   2014-05-23 03:19:00
理性讨论,推,谩骂的话就尽量避免吧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20:00
你可以去看#1JVa9QbU这篇 顺便和作者讨论一下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21:00
当全世界的人都觉得人格是成长环境养成时 你还在天生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21:00
i dont take chance, so the law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21:00
全世界哩..... 看完一篇文章就等于全世界了?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21:00
文章根本没看完,他那篇文章有说研究的学者也有跟杀人犯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22:00
我也不认为所有杀人犯都是天生的啊 后天可形成的 所以勒?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22:00
那你呢 叫你发篇专文也不要 一直贬低他人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22:00
"镜像区"懂不懂 有关大脑的是只会有后天影响?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22:00
一样结构的大脑,滥用基因决定论时,根本就是在歧视那些类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23:00
你那篇最后一段讲不错阿 再来量表A看了一下不少人都是阿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23:00
似但未犯法的人,就算有低道德的结构也必须要有诱发因子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23:00
你要怎么保证你能再把他"塑型"成不会再杀人?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23:00
量表要给心理师施测齁 = =""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24:00
还有我认同要避免形成反社会人格者 但是一旦形成的人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24:00
一些量表就要"保证"他不会再杀人 赌的是人的生命 你对生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25:00
我觉得把人性善恶归类到先天基因最后的结果就是清洗有些基因天生就是该杀 然后希特勒魔王再世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25:00
所以到底是以行为度刑还是以人格度刑?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25:00
有人全然归因于先天?WOMENTALK那篇怎么看的啊......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26:00
根本不用管原因是啥啊 先天 后天 基因与否 生命赌不起啊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26:00
当然可以有反社会人格啊 没犯法凭啥不能拥有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26:00
因为我人格较健全就可以获得更多机会?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27:00
者 要怎样教化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27:00
那还是回归到我的问题 个案该不该当制度选择的标准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27:00
跟人格健全无关啊 只是我不想跟可以杀人这种价值观的人生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28:00
活在一起 在他杀人前 他拥有的机会跟大家一样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3 03:28:00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3 03:29:00
人种清洗那种事拜托别挂在嘴边...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29:00
有人觉得可以教化 有人觉得不能教化 所以争到最后还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29:00
又诬赖要人种洗清了 希特勒是人家啥事都没做就要杀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30:00
"多次"是几次 "无悔意"是能用二分法区别的吗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30:00
看来你对希特勒乃至于当时的社会环境认知不够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31:00
当时可是几乎全欧洲的人都讨厌犹太人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31:00
一个制度的选择是否该以少数极端个案的存在为标准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31:00
一次就够了 有无悔意就跟能否教化一样 根本不重要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31:00
那犹太人有犯罪吗 我有说反社会人格者不可以存活?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31:00
集体主义的疯狂不是后见之明的看就觉得完全不会有问题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32:00
那他们有实际犯罪吗 现在讨论实际犯罪又扯往当时观感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32:00
可以参考史丹佛监狱实验,或是庸常之恶这本书
作者: dandanhanbau (丹丹汉堡)   2014-05-23 03:32:00
一直有人酸废死很清高 但最自认清高的就是站在道德高度上要把捣蛋者清除掉的人吧...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33:00
我只是针对善恶基因决定论做回应 认为这会导致清洗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33:00
还好啦 有些人是连不认同废死意见的都当野蛮人了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33:00
对杀人犯的处置与死刑的讨论根本就失焦不知道哪去了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33:00
而且你的论点奇怪的是,你觉得"行为"才是排除的主因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33:00
连结看完就睡 辛苦了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34:00
哪比得上还想处置捣蛋者这种自以为清高呢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34:00
但又认为还要附加不可教化这个基因决定论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34:00
没有失焦啊 死刑存废这个议题哪里这么简单啊= =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35:00
算了 反正废死的最爱酸支持死刑的是野蛮人 这篇推文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35:00
我很推kade集体主义的疯狂那句话 有时候全民的嗜血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36:00
多次可见 先讽刺人家文章不值得一看 再诬赖人要人种
楼主: willy333 (冶琦)   2014-05-23 03:36:00
建议各位可以回文,先睡了晚安。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36:00
态度会导致严重后果 但这都是从各方面养成的社会态度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36:00
科学化地找出杀人犯成因 先天后天基因 你不觉得未来的杀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37:00
实际 那我也可以都不讲话 反正废死的就永远搞不清楚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37:00
我也想睡了 这问题就是法学的一大困境 根本难解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37:00
人犯包含这三种以及更多种的人都会有吗? 那背后的成因要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38:00
我建议你去看完dandan贴的那影片吧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38:00
其实也没有完美,制度这种东西是取舍,先不考虑后面讨论的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38:00
要不要看看我在这篇被栽赃了几次啊 wwwww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38:00
作为判决处置的考虑因素吗? 你如何保证他未来不会再杀人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39:00
一定要死,还是江国庆可能不会死,这样的取舍而已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39:00
和善地说我要种族清洗呀 颇和善的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39:00
我说这种理念最后会导致种族清洗 谁说你要清洗zzz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40:00
我是想说不要污名化废死,废死要吵得不是郑捷这种案件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40:00
那我有没有说没有犯罪的人根本不用讨论有啥问题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40:00
怎么突然有一种学运期间在看政黑跳针的即视感
作者: qkeeptalk123 (卖克GG)   2014-05-23 03:41:00
你一直扎草人 一直觉得别人对你有敌意 这样要怎讨论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41:00
我也只想说不要污名化废死 这问题太复杂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41:00
杀人的原因不可数 科学的呼吁教育就让他在社会发挥 教化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41:00
喔 用政黑来形容又不是抹黑了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42:00
的努力就让他在墙的另一边 但不拿生命来赌的刑罚处置应该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43:00
其实前面就有讲过,极端案例很好判断,但不能用来代表制度制度不是为了极端案例而存在的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43:00
落实 而不是用希望他能教化成功 放著跟其他人一起生活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44:00
就必须面对江国庆那个案子可能代表的不义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44:00
我要讲的就是虽然我支持死刑 但也要求死刑限缩条件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45:00
极端的案例用极端的手法处理 非不得已不应动用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46:00
现实就是人的能力有限 不可能达到上述要求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46:00
其实如果能永久监禁 我是赞成永久监禁代替死刑的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47:00
限缩条件可以借由条文限缩 杀人罪和相关判死刑的条文
作者: aynmeow (只有我跟喵喵)   2014-05-23 03:47:00
没睡在推一下 讽刺你我道歉了, 你没讲过话 但同逻辑推演下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48:00
很难@@光认定那样的情况就有多困难了 这太理想化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49:00
更别提我们国内的立法技术@@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49:00
要达到废死的条件一样是理想化啊 不是说废就废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50:00
是啊 所以我不是就说 这是法学上的困境吗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50:00
明确记载也有一定的危险性,如果有人故意不越线呢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50:00
如果废死跟你说 若你这么看重生命的价值 你怎能行死刑呢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51:00
就算他杀了人 你剥夺他的生命 你也犯了杀人 你要怎么回答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51:00
但是也正因为抽象而牺牲了具体明确判断,造成死刑的弊端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52:00
其实我还是觉得拉到犯罪层次的话,死刑存废存属信仰之争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52:00
简单而言 废死是个理想 但实证上确实有许多困境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52:00
扩张和限缩本来就是一体两面 扩张了法律实行空间就压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53:00
缩了人的自由 但是限缩了法律便得以伸张人的自由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3 03:53:00
要应付犯罪,果然还是必须要从社会各个层面去处理才是
作者: p50042220 (Penny)   2014-05-23 03:53:00
我选择限缩法律 因为罪刑法定主义就是为了限缩国家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03:54:00
我也支持限缩法律 但限缩不是剪除可能需要者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3:55:00
法律的抽象在于他过于在意犯意等无法具体化客观化的证据
作者: lllkkkjjj (喵~)   2014-05-23 04:01:00
这篇推文的讨论...两方的论述都很有价值耶,不考虑写篇新的'同一篇文章分别论述吗
作者: timmmm78 (Yoyo)   2014-05-23 04:15:00
aynmeow怎么会有挪威杀人魔已经被教化的认知??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4:23:00
这串的讨论就是一般民众对于杀人罪、死刑与学者之间的认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4:25:00
知落差 这次的事件如果还要讨论刑责轻重差异 特别规范之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4:27:00
类的 那台湾法律就太恐怖了 难道根据先后天基因等 刑责
作者: konezumi (小老鼠)   2014-05-23 04:28:00
处置会让这次杀人犯所受处置有所不同吗 论刑就是最重刑责
作者: timmmm78 (Yoyo)   2014-05-23 04:28:00
我倒觉得挪威那位就是打定反正我不会死 爽过10年就自由了
作者: StockVirtual (史塔克 @模拟股市)   2014-05-23 04:49:00
多讨论很不错呀
作者: lllkkkjjj (喵~)   2014-05-23 04:50:00
我还是觉得你们的讨论很经典,帮高调让更多人看见
作者: reedchen (Reed)   2014-05-23 05:45:00
作者: ahaming (ahaming)   2014-05-23 06:39:00
假设今天你闯红灯,被开罚单,10年后才被逼缴罚款,其他人会
作者: ahaming (ahaming)   2014-05-23 06:40:00
因为你的确需要在10年后缴罚款,就比较不敢闯红灯。
作者: ahaming (ahaming)   2014-05-23 06:41:00
还是你闯红灯后,马上要缴罚款,其他人比较不敢闯红灯?
作者: ahaming (ahaming)   2014-05-23 06:42:00
作者: Viajamos (夜郎)   2014-05-23 07:25:00
推一个。
作者: pima (BeMg)   2014-05-23 07:26:00
杀人偿命
作者: lllkkkjjj (喵~)   2014-05-23 07:46:00
我知道要是你现在闯红灯10年后有可能会收到罚单你还是不会闯  
作者: lllkkkjjj (喵~)   2014-05-23 07:47:00
而且你就一直闯阿  你要能确信自己不出车祸就是了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05-23 08:21:00
好笑的是 有些地方都废死后又恢复死刑 然后都被FACE无视
作者: trulyman   2014-05-23 08:42:00
再怎么辩目前台湾就是不会废死 极少数人的理论无法说服多数不赶快去修正自己的理论 一直在这边自视清高 真的是
作者: trulyman   2014-05-23 08:43:00
非常可笑
作者: pig726   2014-05-23 08:45:00
废死在自我感觉良好什么 跟本没减少
作者: maybecry (没比)   2014-05-23 09:37:00
你有接触过被害人的家属吗 今天你家人有这种遭遇 你还能坚持无期比死刑好再出来讲
作者: maybecry (没比)   2014-05-23 09:41:00
支持废死的律师 可以经由这个方式的曝光增加知名度及接案量 打着人权的大旗让ㄧ些没有实际接触社会或单凭想像的人追随
作者: maybecry (没比)   2014-05-23 09:43:00
你真实接触过这些被害人家属和死刑犯吗 还是你只是在家翻翻几本刑法 刑诉的书就形成了你的信念
作者: pTTer00 (红茶拿铁)   2014-05-23 10:01:00
反废死的能不能提出一些数字来说明死刑的吓阻效果?废死的已经提出来了,拿台湾或其他国家打他脸也好阿如果没有的话,就承认死刑只是纯粹的应报,而没有一般预防和特别预防的效果,是为了满足部分人的正义观不要再拿没有死刑犯罪率会提升,杀人犯会变多来说了吧
作者: battle00860   2014-05-23 10:10:00
我理性告诉我要废死 非理性告诉我牠就是该死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11:15:00
事实上就是相关统计根本不能说死刑能或不能吓阻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11:16:00
一直拿这个来讨论是讨论啥 支持死刑的也根本不全部认为是要吓阻啥 法律如果是要吓阻 会怕的也只有小老百姓
作者: success0409 (贡糖新衣)   2014-05-23 11:17:00
所以要提倡所有法律无用论?
作者: kaelaluv (WoW)   2014-05-23 14:18:00
作者: modjo (Sammy Sammy Oi Oi )   2014-05-23 17: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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