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卦] 郑捷行凶案辩护策略

楼主: H23324216 (showtime)   2014-05-22 22:08:35
※ 引述《PujolsKao (扑吼狮・高)》之铭言:
: 这件案件在凶手已经确定是郑捷的情况下
: 能有哪些辩护策略?
: 请板友们集思广益,可以让废死联盟参考。
: 我先抛砖引玉
: 1.依照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6条,不应判处死刑。
驳:与刑法271条规定不符,法官依刑法量刑是宪法规定的义务
: 2.郑捷沉迷杀人电玩,把自己当作角色的一人,行为时因精神障碍已经无法辨识其行为
: 违法,依刑法第19条第1项应该判无罪。
驳:有无‘精神障碍’要由医院鉴定,纵使真有精神障碍,该障碍是否必导致‘欠缺识别其
行为能力’仍应由法院认定,故郑嫌纵有精神障碍,仍不免负杀人罪责
: 3.就算没有无法辨识,辨识能力也降低了,依同条第2项减轻其刑。
驳:理由同上
: 4.郑捷刺完就跑,找寻下一个目标,没有对同一人继续猛砍更多刀,表示没有致死故意,
: 顶多是伤害或重伤害的犯意,依照刑法277第2项和278第2项伤害致死或重伤害致死,
: 刑度是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逃过死劫。
驳:郑嫌落网时不讳言:就是要杀人,主观杀人犯意明确,其挥刀伤人之举动均是基于此犯意
进行,故其行为已符合杀人既遂及未遂罪的要件
: 5.进入被害人身体破坏其细胞组织的是刀子而非郑捷,所以要处死刑也应该处刀子死刑
驳:辩护人你.......
: 6.郑捷已经表示有悔意,犯后态度良好,可酌情判决有期徒刑15年左右。
驳:郑嫌经警询坦言:犯案动机仅单纯想杀人,并对其所为表示不后悔,故综观郑嫌犯案手段
残忍,且生性凶残,已无矫治而重返社会之可能,是有必要与社会永久隔绝
作者: chen740530 (chen740530)   2014-05-22 22:10:00
割喉男当时也是这样说 最后判无期徒刑
作者: rico5201 (天之霸者)   2014-05-22 22:11:00
键盘法学专家
作者: NTUpope (Taiwan is Dog)   2014-05-22 22:20:00
废死:嫌犯不是人 是畜牲禽兽 不该受审 驳:那可迳安乐死动保: 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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