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向受江子翠站砍人事件不幸罹难者默哀

楼主: wkc0908 (弥生留)   2014-05-22 21:33:27
因朋友全限不足 帮忙代PO
捷运事件引发的大家的愤怒与不敢置性,不敢相信这事发生在善良的台湾,所以网络上一
整个支持死刑,一定要让他受到制裁,在此本人我提出自己的看法,也接受批评与指教。
在下我是支持废除死刑的,以下是我的原因:
1.我们来反向思考一下,今天我杀一个人跟杀一百个人结果都是一样判除死刑,那已经有
必死决心的人,他会在意他杀几个人吗?
(答案是不会),但如果今天他是一时失去理智而杀死一个人,那我们是不是应该给予机会
重生而不是一味的说杀人犯一定要死,人本来就是动物所进化,当兽性大于人性时犯下的
错,事后如果真心的忏悔,我相信他对社会的回馈绝对有很大的帮助。
P.S 被逼得走投无路的人,只好杀人自保。
2.我们再来谈到这次捷运事件,他是有预谋的,更是随机犯案,他今天伤害的数多家庭,
却换来死刑,你们真的觉得公平?
他的贱命根本不配偿还受害家属,而且死刑是会先麻醉在开始射击,这么人性化的死,你
们能接受?
过世的人是毫无防备的情况下惊恐死亡,而他却是准备好面临死亡,这样的是否太过于不
公平。
3.死亡是种解脱,他死了就可以不负责任,那这种不负责任的惩罚是否会引来更多的社会
问题,请大家认真的思考。
但假如惩罚改成终身监禁,罪恶的人永远不会再出来,逼不得已的人出来回馈社会,这样
的选择是否才是恰当的。
我也许是比较极端的,因为我不能忍受这样的人就这么简单让她死了,这太不公平了,我
们应该让他一生遭受大众的唾弃到死,这样我才觉得舒服一点点,我也在此希望大众,反
向的思考,而不是一味的追随其他人的想法,台湾人太单纯,也太缺乏自己的想法了,所
以才会被政治操弄。
"""没有自由的惩罚才是最残酷的惩罚"""
作者: deathsman (短歌热酒蝴蝶舞)   2014-05-22 21:33:00
1
作者: wangjing12   2014-05-22 21:34:00
facebook
作者: kkessherry (晨风)   2014-05-22 21:34:00
恩恩是是是
作者: wcontainer (watercontainer)   2014-05-22 21:34:00
当你个板
作者: allenmusic (艾伦)   2014-05-22 21:34:00
2
作者: arcred (zq)   2014-05-22 21:34:00
不同意 以现在的制度 就是没几年之后放出来 然后再犯
作者: enemaaa (浣肠aa)   2014-05-22 21:35:00
face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05-22 21:35:00
太弱了 就这个案例来讲每项论点都有反驳理由
作者: Ives20130 (O_____O)   2014-05-22 21:35:00
那废死愿意凌迟他吗?一般坐牢不也是便宜他?
作者: colyward (oz)   2014-05-22 21:35:00
千刀万剐才是最残酷的惩罚
作者: thanos (thanos)   2014-05-22 21:35:00
废死联盟跟那些杀人犯一样可恶
作者: colyward (oz)   2014-05-22 21:36:00
应该以受害者的受伤部位伤害程度 同样复制到犯人身上才对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05-22 21:36:00
你朋友有在银幕旁边吗 没有的话我回文也是白回
作者: bryantkk (正义必得伸张)   2014-05-22 21:36:00
八卦在哪? 当个版?
作者: NaouZ (W3ME)   2014-05-22 21:36:00
针对第一点, 这位朋友的亲属先推上火线, 给杀人犯砍个几刀,
作者: godlong   2014-05-22 21:37:00
有点弱,你无法证明"真心",你不想他简单死,可以选择鞭打死
作者: NaouZ (W3ME)   2014-05-22 21:37:00
只需要砍到重残就好, 然后亲身体验后再来跟大家说要放下仇恨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2 21:37:00
叫你朋友出来说吧 回了原PO看不到也没用
作者: NaouZ (W3ME)   2014-05-22 21:38:00
, 在这样的基础下来谈废死就比较有说服力, 不然都是讲空话.
作者: larryko (天..真蓝)   2014-05-22 21:38:00
废文不解释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05-22 21:40:00
1.今天这个案例这个姓郑的根本就非一时失去理智 所以后面讲一堆都等于没讲
作者: larryko (天..真蓝)   2014-05-22 21:41:00
3支持先鞭刑再判死
作者: absbreak   2014-05-22 21:41:00
根本废文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05-22 21:41:00
2.除非你支持更不人道的对犯人施虐 不然我看不出现行制度比起死刑来会有比较公平
作者: Atwo (A兔)   2014-05-22 21:42:00
你是当你个版阿没错 因为你自创了一个标题类别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05-22 21:43:00
3.如果一个施暴者视死如归 他会在犯案后自尽 所以根本没你所谓的"死亡就是不负责" 就是因为不想死才没自尽
作者: flysonics (飞音)   2014-05-22 21:44:00
那让不想死的人最终的负责方法 就是让他死 很简单
作者: svg1031 (聽說我是天蠍座,夾夾)   2014-05-22 21:46:00
看到废死先嘘,结论上你还是当个板用 再嘘
作者: kiddoy (K&D)   2014-05-22 21:47:00
请本人亲自搭上那班捷运后再来发表这些言论吧
作者: travelaway (好习惯好人生)   2014-05-22 22:36:00
不觉得台湾很善良 可能你朋友很少看社会新闻吧
作者: chung74511 (迷惘)   2014-05-22 23:21:00
该用凌迟
作者: jamesadobe (阿詹)   2014-05-23 00:59:00
支持先鞭刑三年,然后无麻醉意识清醒下施以绞刑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4-05-23 11:15:00
就该死阿说那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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