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ovea (lovea)
2014-05-22 17:45:23掀废死讨论!魏扬:法律应追求正义,不是回应群众愤怒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40522/360167.htm
社群中心/整理
在北捷事件后,学运领袖魏扬在22日凌晨在脸书发表PO文,表示“法律的设置与执行应该
以追求正义为目的,而不是回应个人或群众的愤怒、仇恨。这边谈的‘正义’应该具有内
在一致(coherent)的价值与逻辑,且符合比例原则。”
这段脸书PO文的全文被转贴到批踢踢实业坊(ptt.cc)八卦板(Gossiping),截至目前为止
共有23篇PO文讨论,讨论非常热烈。有乡民认为,若是郑捷夺走四条的人命,他的生命还
有价值吗?但也有人认为,台湾民主需要更多包容,能够理性接纳不同意见才是真民主。
废除死刑联盟执行长林欣怡22日接受《苹果日报》访问时表示,22日下午会针对北捷事件
用新闻稿对外说明。废死联盟指出,台湾社会此时应该想一下,被害人与其家属与共同经
历这事件的所有人,该如何走出伤痛。
魏扬脸书PO文全文:
简单的一些想法:
1. 法律的设置与执行应该以追求正义为目的,而不是回应个人或群众的愤怒、仇恨。这
边谈的“正义”应该具有内在一致(coherent)的价值与逻辑,且符合比例原则。
2. 谈到内在一致的价值与逻辑,我认为如果我们把“生命”视为最终不可侵犯的价值,
则当此价值遭到侵害而我们必须寻找洽当的惩罚或补偿手段时,我们不应该诉诸于“生命
”这个最终价值的再次侵犯。如此一来,这个“正义”就存在着自我矛盾的危机。简言之
,我们不应该用侵犯“A价值”来作为“A价值”被侵犯的惩罚,尤其是当此价值被视为最
终价值时。
凶残的手段当然令人愤怒,生命的消逝绝对令人痛心,犯下错误者必须受到惩罚,唯此惩
罚手段必须符合具有内在一致之价值与逻辑的正义判准。
否则的话,就不要再谈什么正义了,也不要谈什么生命作为最终不可侵犯的价值了,因为
老实讲我们压根不在乎正义是否判准一致,我们只想报仇,那就让我们回归自然状态
(state of nature)吧。
作者:
ivorysoap (ivorysoap)
2014-05-22 17:46:00要黑了吗
=================法律不能悖离人民期待==============
作者: greecat (皮卡丘) 2014-05-22 17:46:00
完了,喂羊要被嘘了
作者:
Daikin (财源广进)
2014-05-22 17:46:00嘘就对了
ettoday直接把他文复制贴上,媒体越来越好当....
作者: ATSEVEN 2014-05-22 17:47:00
有民主斗士要崩溃了
作者: newtom 2014-05-22 17:47:00
那学运是正义还是愤怒?
作者:
OyAlbert (蛋黃溫)
2014-05-22 17:47:00真的要谈法义和公益的话那现行法要整修的还真不少
作者:
jma306 (甲贺稻修伯)
2014-05-22 17:47:00以儆效尤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5-22 17:47:00追求正义为目的? 那刑法可以废除啦 干嘛监禁?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5-22 17:48:00以后犯罪都辅导就好啦!监禁没效果只有惩罚意义呀
作者: liusean (旁观者) 2014-05-22 17:48:00
杀了4个人的比例原则是多少?
作者: angelwu (讨厌下雨) 2014-05-22 17:48:00
嗯嗯 死刑也是正义
作者:
kimky (-KIM-)
2014-05-22 17:49:00嘘媒体,蛮瞎的,ctrl+c. ctrl+v,就能交差
作者:
Overmind (Overmind)
2014-05-22 17:49:00谁告诉你监禁不用教化的...
作者:
hunt5566 (556678)
2014-05-22 17:49:00我只是路过 看到有大声公
作者: toro736 (草木本有心) 2014-05-22 17:50:00
写了一大段怎样解释都可以的空话 但看得出骨子里在喊废死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5-22 17:50:00心理辅导追踪就好啦 为什么一定要监禁时教化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5-22 17:51:00刑法的监禁与死刑本质上就是应报与复仇主义
作者:
vaude (浓睡不消残酒)
2014-05-22 17:51:00干 果然袒护有去参加学运的杀人魔 一群废物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4-05-22 17:52:00重点是在最终价值究竟能不能剥夺 而不是死刑就是回应仇恨
作者:
Lecher (海工人)
2014-05-22 17:56:00生命是可侵犯可被剥夺的!
作者:
hank81177 (AboilNoise)
2014-05-22 17:57:00黑了,没人死乡民不会爽的
作者:
P73419 (p73419)
2014-05-22 17:58:00如果生命可合法剥夺,那蒋中正解套了
作者:
yeanliu (yean)
2014-05-22 17:59:00当被害人是自己挚爱的亲人时复仇是人性真实自然的展现。是
作者:
yeanliu (yean)
2014-05-22 18:00:00是他人时,我们再来理性探讨死刑与正义吧!
作者:
kazuyaya (总受孔吉美神(长生专属))
2014-05-22 18:02:00杀人魔何时参加学运? 有人想要偷渡哦
作者:
kazuyaya (总受孔吉美神(长生专属))
2014-05-22 18:03:00杀人魔还穿红衣咧 都没说他是红衫军了
作者: silver451 2014-05-22 18:22:00
写得很好呀
作者:
justeat (小玉)
2014-05-22 18:34:00黑了,这样跟弑血乡民就不同路了。
作者:
abscented (心之所向 素履所往)
2014-05-22 18:35:00恩 我想死刑就是最"正义"的作法
作者:
kee32 (终于毕业了)
2014-05-22 18:37:00读死书
作者:
kee32 (终于毕业了)
2014-05-22 18:39:00“正义”,“比例原则”,怎么看死刑都是刚好而已
作者:
YU0169 (青蛙下蛋)
2014-05-22 18:50:00不用看ID 看用词就知道是党工 呵我是说推文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5-22 19:22:00谁规定追求正义就他X的不能回应群众愤怒?
作者: premacy (小宝) 2014-05-22 19:31:00
四条命还无法判死,符合比例原则吗?
作者:
OneKa (玩咖哥)
2014-05-22 20:17:00这样子肤浅的人也有人支持?
作者: yohuXD (阳光筑) 2014-05-22 20:41:00
没错
作者:
ej2000 (古道绿茶)
2014-05-22 21:09:00利用人民的愤怒 为所欲为 不就是你吗 颇ㄏ
作者:
mirce (枫叶)
2014-05-22 21:11:00死刑
一命抵四命 哪里不合比例原则? 完全不可抵的话那纽伦
颜色对了,就算跟废死讲的一样还是要推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