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魏扬FB

楼主: 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   2014-05-22 16:06:06
赞成废死著认为死刑无法解决问题
不赞成者认为死刑有吓阻作用..
各有各的道理,但两极化的争论是不会有交集也没有太大意义..
我个人是实用主义, 如果是现行犯或者是证据确凿,嫌犯也认罪无误,
那要不要判死刑,不该是法官决定,而是由被害家属来决定..
如果嫌犯有悔意,也愿意承担被害家属提出的赔偿条件,被害家属也同意,那就不需判死刑
反之被害家属如果认为只有死刑才能消恨,那就判死刑吧..
也就是说这死刑的判决除了是法律上的,被害家属的看法才是最重要的..
※ 引述《a410046 (a410046)》之铭言:
: 如果生命是不可侵犯的价值,那自由能不能侵犯?
: 照他的言论,为了追求正义去限制别人的自由不也是一种自我矛盾?
: 那要不要废囚?
: 没有什么价值是不能侵犯的,自由也是,生命也是。
: 今天你做了危害别人的事,你就得付出代价。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 就像打碎了别人的东西必须赔钱一样,很简单的道理。
: 你可能打碎了对他人很重要的东西,
: 即便你做出赔偿也无法复原你所做的,
: 亦无法平复他人的心情,但你必须承担这一切。
: 更何况当你做了一些与禽兽无异的举动时,你就不配被称为人类。
: 我不认为扑杀一只放到街上会对人类极可能造成伤害的动物,
: 是什么侵犯正义的事。
: 只是你魏杨一开始就把死刑定位成一种宣泄愤怒的工具而以。
: ※ 引述《dora1024 (喔)》之铭言:
: : 原文网址:http://ppt.cc/icql
: : 魏扬
: : 简单的一些想法:
: : 1. 法律的设置与执行应该以追求正义为目的,而不是回应个人或群众的愤怒、仇
: : 恨。这边谈的“正义”应该具有内在一致(coherent)的价值与逻辑,且符合比例原
: : 则。
: : 2. 谈到内在一致的价值与逻辑,我认为如果我们把“生命”视为最终不可侵犯的
: : 价值,则当此价值遭到侵害而我们必须寻找洽当的惩罚或补偿手段时,我们不应该
: : 诉诸于“生命”这个最终价值的再次侵犯。如此一来,这个“正义”就存在着自我
: : 矛盾的危机。简言之,我们不应该用侵犯“A价值”来作为“A价值”被侵犯的惩罚
: : ,尤其是当此价值被视为最终价值时。
: : 凶残的手段当然令人愤怒,生命的消逝绝对令人痛心,犯下错误者必须受到惩罚,
: : 唯此惩罚手段必须符合具有内在一致之价值与逻辑的正义判准。
: : 否则的话,就不要再谈什么正义了,也不要谈什么生命作为最终不可侵犯的价值了
: : ,因为老实讲我们压根不在乎正义是否判准一致,我们只想报仇,那就让我们回归
: : 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吧。
作者: heha751019 (HARELUYA)   2014-05-22 16:06:00
伊朗好像可以由被害者家属决定是否不执行死刑
作者: kana0228 (有热狗就有冷猫)   2014-05-22 16:07:00
你说的乍听之下不错 但如果被告家属找人去围你家 那就..
作者: iihcc2371 (小猴子)   2014-05-22 16:08:00
推楼上
作者: Homeparty (认命,知命,然后听天可也.)   2014-05-22 16:08:00
台湾根本没有无期徒刑,还有特赦之类的,法律又不严
作者: Homeparty (认命,知命,然后听天可也.)   2014-05-22 16:09:00
光会咬人的狗都会被抓去安乐死,这种杀人的人多半不认为
作者: offish (offish)   2014-05-22 16:09:00
这样审判结果会屈服在金钱、暴力、权势下
作者: ultraccs (shungs)   2014-05-22 16:10:00
还有一个问题 万一被害家属有人原谅 有人不原谅
作者: Homeparty (认命,知命,然后听天可也.)   2014-05-22 16:10:00
假设放出来以后.被害者的家属要受多大恐惧在生活中渡过
作者: whackup (伍陆钸儜莣)   2014-05-22 16:11:00
问题是被害人家属又不是被害人 他们凭什么决定?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6:11:00
那有钱有势的人就没在怕了
作者: Homeparty (认命,知命,然后听天可也.)   2014-05-22 16:11:00
人类的演化就是知道对这种杀过人,越过界线的人有种恐惧对大部分人来讲就知道,这种越过界线的已经不是正常人了
楼主: 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   2014-05-22 16:15:00
战场上军人也都会杀人啊..!
作者: thomasii (维尼)   2014-05-22 16:16:00
赞成废死者的另一论点是怕政治操作
作者: Homeparty (认命,知命,然后听天可也.)   2014-05-22 16:19:00
所以很多军人杀过人都会做噩梦,忏悔。但这种已经不一样
作者: kimky (-KIM-)   2014-05-22 16:24:00
台湾就枪决这样,根本太便宜真正该死的犯人啊…
作者: kimky (-KIM-)   2014-05-22 16:26:00
杜氏兄弟还没台湾方提出的确切证据,就这样被执行,死刑真的会被权利者滥用是事实
楼主: quartics (Smart is the new Sexy)   2014-05-22 16:27:00
没有确切证据当然就不能随便判死..
作者: lovearwen (问题不大..稳住)   2014-05-22 16:29:00
判死与否 该有严谨的法律决定 而非受害家属自由心证 法
作者: ttnguirfy (english everyday)   2014-05-22 16:30:00
"确切证据"这四个字是不存在的 谁能决定要多少証据才真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6:32:00
切确证据只存在於戏剧好吗
作者: kimky (-KIM-)   2014-05-22 16:34:00
杜氏兄弟那个,主要证据都是对岸的…上次执行的时候,明明
作者: kimky (-KIM-)   2014-05-22 16:35:00
有其他更适合执行的,为何要选还在争议中的案件?又是跟对岸有关…
作者: taot917 (每天一点新鲜)   2014-05-22 16:42:00
不知道会不会黑道去被害人家坐坐
作者: imoimo ( )   2014-05-22 16:55:00
北野武提议可以让被害者家属按下死刑执行纽
作者: imoimo ( )   2014-05-22 16:56:00
不过他反对死刑
作者: Solosea (索洛西)   2014-05-22 17:32:00
谁跟你说赞成死刑的都认为死刑有吓阻作用?
作者: Solosea (索洛西)   2014-05-22 17:34:00
重点是让人渣无法再犯
作者: vic1201 (OldManWalking)   2014-05-23 17:4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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