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我不是废死联盟 有些话想说

楼主: blackwoods (黑森林)   2014-05-22 14:48:10
※ 引述《Robot2 (R2)》之铭言:
: 好 退一万步来讲
: 今天这个随机砍人案 不可能会有枉死的机会
: 如果他被判死刑 你还有什么理由废死?
理由还是一样 生命不可回复
也许会说 蛤? 有啥关联 他都证据确凿了耶
请注意 现在谈的是系统性制度性问题 不是个案
本案证据确凿没错 请问剩下目前包括审理中的几十个案件
您是否都一一认真审视过所有卷证 全程参与审判?
所以还是回到最初 您认为 生命不可回复性这件事有多重要
重要到宁可 错放一百切莫错杀一人
还是 宁可错杀一百切莫错放一人
可能很多人被伟大中华文化洗脑
认为后者比较符合"国家""社会""大众"的利益吧
作者: lllkkkjjj (喵~)   2014-05-22 14:49:00
同意 佩服你的勇气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4:49:00
民主的可贵就是保护个人的权益,少了这点就不值一提了
作者: ponwho (教练我想打球)   2014-05-22 14:49:00
可不可以讲一点新的论述阿 讲来讲去只有那一套
作者: qooisgood (不告訴你)   2014-05-22 14:50:00
"宁可错杀一百切莫错放一人" 这是主流民意但等他换他被杀 就会说司法不公 真的颇呵
作者: silencemars (mars)   2014-05-22 14:50:00
是没错 但你会被嘘
作者: XSZX (沉默‧封印......)   2014-05-22 14:50:00
有哪一个冤案不是个案?
作者: cp296633 (Joey)   2014-05-22 14:51:00
挪威杀人魔呛声狱方不给换PS3就绝食 ,被害家属看到会气死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4:54:00
还在跳针 那十几个有问题就去平反啊 这件没问题就死刑啊为什么吠死的脑袋都那么僵化呢?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4-05-22 14:55:00
郑捷案 没有误判问题 请问你支持判他死刑吗
作者: ponyon (失恋)   2014-05-22 14:55:00
之前还看到某个推文说 就算错杀的是他也会接受 太有大爱惹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4:55:00
你可以把死刑订到超难判 只有像这个案子才能判出死刑
作者: grooving   2014-05-22 14:56:00
而不是直接把死刑整个废掉 动动你的脑子好吗?
作者: screwer5566 (我尻故我射)   2014-05-22 14:56:00
台湾骨子里就是大中华价值观,洋人的东西不适合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4-05-22 14:56:00
台湾现在刑罚已经够轻了 一堆减刑 死刑更是难判结果监狱还是人满为患
作者: toudanlong (偷蛋龙)   2014-05-22 14:57:00
罪证确凿 那就是该死啦 蟹蟹只叫
作者: howdiee (浩呆)   2014-05-22 14:57:00
...有没有宁可错杀一人切莫错放一百这个选项?
作者: HotAirFlow (热流)   2014-05-22 14:57:00
楼上,废死派是对中心思想非常固执,反废死也是啊
作者: baboosh (大王椰)   2014-05-22 14:57:00
红灯不能拦 飙车不能追 这些假慈悲的人是怎样
作者: sad2 (子衿)   2014-05-22 14:58:00
在台湾要被判死刑还不容易咧 想知道案例自己去google
作者: w76530   2014-05-22 14:58:00
反废死要的很难?该死的就判死啊,扯一堆做啥
作者: SPAEK (小鸡)   2014-05-22 14:59:00
是以杀人犯为本 受害者要原谅 死刑就是野蛮 先进国家说的
作者: howdiee (浩呆)   2014-05-22 14:59:00
谁都知道以德报怨最好,但台湾现在就还在以直报怨阶段
作者: einard666 (一切都OK)   2014-05-22 15:01:00
请问误判有期徒刑 无辜者的时间要怎么恢复?等哪天死刑被你废除了 下一步你支不支持废除徒刑
作者: piliwu (Love Ciroc!)   2014-05-22 15:03:00
又有人把生命权跟自由权相提并论了……有完没完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猫与黑黑兔)   2014-05-22 15:07:00
废死联盟是反对“长徒刑”的喔!不要死又不要关干脆废死先送一台PS3给郑嫌(废死一定知道我在讲啥)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5:13:00
不能想提并论所以自由权一点都不重要,被关三十年是你幸运,平反后至少你还活着,看看那些执行死刑的人,平反后能干嘛?是这意思吗?
作者: linzayin (展翼飞翔)   2014-05-22 15:15:00
但有个点就是以台湾目前矫正假释制度废死尚无法接受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猫与黑黑兔)   2014-05-22 15:19:00
干脆整部刑法都废掉算了,反正都说刑罚是最后手段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猫与黑黑兔)   2014-05-22 15:20:00
改成“废刑联盟”不是更高尚,永远不会有冤狱
作者: lifestream (咪路猫与黑黑兔)   2014-05-22 15:21:00
生命权、自由权通通保障,科科!
作者: nomorethings (水树奈々様最高!!)   2014-05-22 15:43:00
what?
作者: w515013   2014-05-22 15:49:00
整天在那主张废死,自以为圣人,给你一句话,杀人是要偿命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6:17:00
你讲的才是核心问题,郑捷要不要判极刑太简单了,但是死刑不是为了郑捷而设的,只要这制度在,就有在他案被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6:18:00
错用的机会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6:20:00
差别只在要不要让冤死或罪不致死的人跟郑捷一样适用死刑,还是郑捷虽不会被判死,但前者也不会因此被判死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6:21:00
在这两类罪犯之间的生命做取舍,才是废死的问题所在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4-05-22 16:26:00
然后郑捷出去后再多杀几个人?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6:27:00
你讲的算问题也不算问题,因为罪不致死的释放后也有可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6:28:00
能杀人,但很少有人会说第一次就该判死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6:29:00
这比较在于假释标准跟出狱后的社会保安问题,而不是死刑问题
作者: monismile (古今多少事)   2014-05-22 16:31:00
现在司法是有错杀一百? 神逻辑
作者: kaede0711 (kaede)   2014-05-22 16:34:00
这是标准划定的问题,没有标准,会被错用,有了标准,又极度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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