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huck1030 (Charles Lee Ray)》之铭言:
: 我没有任何法学背景,纯粹想过这个问题,想说跟大家讨论看看
: 死刑这个刑责,较常被讨论的有冤死、或是像昨天事件凶手根本
: 就摆明了不怕死这些问题。如果在刑罚是为了吓阻犯罪假设下,
: 要是能设计出不杀死罪犯,但比死亡代价更高的刑责。例如依照
: 犯罪程度作比例调整的凌虐,我想依照过去的历史,有很多酷刑
: 是会让人比死还痛苦,但在不夺取性命的前提下,又能兼顾防止
: 冤死事件、以及用比死刑更高的犯罪成本来吓阻潜在罪犯。
提高刑责只对那种理性的犯罪者有用
理性犯罪者并不是喜欢犯罪本身 而是喜欢犯罪带来的成果
像是美国的坏人会尽量避免在好区犯罪
除了好区的警察多外 好区的律师会搞死犯罪者
(ex: 让犯罪者失去儿女监护权 一辈子都很难相见)
但是这些招数对于无差别自杀型攻击者是没用的
这类罪犯 他们摆明就是要被抓
也不在乎生死 完成犯罪过程就是他们的成果
虽然现在的新闻做不到
不过搞不好完全抹煞此事件搞不好才是最好的办法
大张旗鼓地报导反而何符合这些人的目标
也可能产生更多效倣者
凌迟或是其他酷刑只是满足社会跟受害者
对于避免下个事件发生帮助不大
如果不考虑人权
其实这些人的大脑对于
把人抓去做脑部CT 再播放各式照片 (ex: 血腥 暴力 平静 色情)
这样可以过滤出很多问题人物出来 包括 恋童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