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姊爱嫩男 夺14岁干弟初夜
【联合报╱记者王慧瑛/新竹报导】 2014.05.22 02:43 am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3/8691924.shtml
新竹县25岁、体型壮硕的范姓女子,经网络聊天室认识14岁少男,去年底,少男跷家逃学
与范女鬼混,范带他四处行窃,并投宿汽车旅馆,6天内发生8次性交及猥亵行为。新竹地
院昨天依强制猥亵罪判范女2个月徒刑,性交部分判10个月,缓刑2年。
法院审理时,范女认罪,少男也为干姊求情,表示愿意原谅,法官才同意给范女缓刑自新
机会。
范女体重逾80公斤,没正当工作,感情上偏好嫩男,去年7月透过脸书聊天室,认识小她
11岁、读国二的少男。两人以姊弟相称,范女对少男产生好感,少男跷家逃学与范女厮混
。
范女带少男四处行窃,同行还有另名少女及少男,4人投宿新竹市多家宾馆、旅社,吃喝
玩乐全由范女埋单。投宿旅社期间,范女与少男6天内7次性交、1次猥亵。
他们因偷窃失风被逮,少年观护所人员与少男访谈时,少男吐露初夜被范女夺去。
范女坦承提供金钱给少男,表示发生性行为是你情我愿,给钱是因少男没钱可用,这不是
性交易。
少男说,范女没说发生性行为就给钱,但他认为,只要和范女“嘿咻”就可以获得好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