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ora1024 (喔)》之铭言:
: 原文网址:http://ppt.cc/icql
: 魏扬
: 简单的一些想法:
: 1. 法律的设置与执行应该以追求正义为目的,而不是回应个人或群众的愤怒、仇
: 恨。这边谈的“正义”应该具有内在一致(coherent)的价值与逻辑,且符合比例原
: 则。
: 2. 谈到内在一致的价值与逻辑,我认为如果我们把“生命”视为最终不可侵犯的
: 价值,则当此价值遭到侵害而我们必须寻找洽当的惩罚或补偿手段时,我们不应该
: 诉诸于“生命”这个最终价值的再次侵犯。如此一来,这个“正义”就存在着自我
: 矛盾的危机。简言之,我们不应该用侵犯“A价值”来作为“A价值”被侵犯的惩罚
: ,尤其是当此价值被视为最终价值时。
: 凶残的手段当然令人愤怒,生命的消逝绝对令人痛心,犯下错误者必须受到惩罚,
: 唯此惩罚手段必须符合具有内在一致之价值与逻辑的正义判准。
: 否则的话,就不要再谈什么正义了,也不要谈什么生命作为最终不可侵犯的价值了
: ,因为老实讲我们压根不在乎正义是否判准一致,我们只想报仇,那就让我们回归
: 自然状态(state of nature)吧。
讲那么多还不是要废死..
说什么生命是最终不可侵犯的价值 你说了算??
兴大研究生不就认为自尊心的价值大于生命
郑X不就认为自己的冲动大于别人的生命
你自己不也是自我矛盾 自己说生命是最终不可侵犯的价值
却自以为的去给予犯人与死者生命等价值的处罚
在废死的观点中 生命是有价的
所以废死认为杀死犯人创造的价值 少于让犯人工作到死的价值
那要不要直接分成两区
一边废死区 一边死刑区
在死刑区的犯人们如果肚子饿活不下去
又有杀人的冲动抑制不了
就去废死区杀几个人 反正不会死 又可以免费牢饭吃到饱
看看挪威杀人狂现在过的多爽
哎呀 忘了说 生命是最终不可侵犯的价值
所以支持废死的国家不能发动战争
支持废死的国家被攻打 也不能以足以致死的武器反击
因为生命是最终不可侵犯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