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taipeiguy (taipeiguy)
2014-05-21 23:37:35死刑的存废没有这么容易论断,
绝不是那些学者用些哲理信仰大作文章,
就可以得到答案。
犯罪当然会有模仿效应,也就是破窗效应,
而吓阻犯罪,死刑与否并不是它的重点,
至少不是酿造犯罪的源起。
社会都有一群边缘人,他们的特点是不易辨识,
很多甚至看似有教养理性和善彬彬有礼之人,
但是,遇到心理冲击,潜藏的反社会人格就会显露。
反社会人格最大的特征就是
极度的疑惧 疏离 冷酷 将他人视为工具或玩物
这就是犯罪的内在源起。
光是有源起还不足以产生犯罪,还必须有外在的诱因,
这些诱因里,最主要的就是社会氛围
诸如对法治的否定 英雄主义(廖添丁) 对司法的不信任等等。
尤其漠视法治这因素,美国是最典型的例子,
经过1960~1970年代的街头叛逆期后(学运民运工运嬉皮),
到了1970年代后期,开始付出惨重的代价,犯罪激增且残暴化,
直到 1990年代才逐渐平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