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arkLeaf (墨叶)》之铭言:
: ※ 引述《OLM (欧买尬得)》之铭言:
: : 现场为何不几个人集结一下去围殴他
: : 有勇者出来见义勇为的话应该可以让死伤人数不要变这么多
: : 如果不小心把郑捷打死了
: : 该名勇者要负担怎么样的刑责
: : 有请键盘法律人帮回答
: 你好,我是键盘法律人030
: 如果不小心把凶手打死了
: 基本上应该成立义愤伤害致死or义愤杀人
: 然后可以主张正当防卫
: 我自己觉得 不会变成防卫过当...毕竟他都砍这么多人了
: 然后正当防卫的要件不一定要自己是被害人
: 你看到别人被砍冲过去打凶手也是成立的
: 以上简略回答:P
正当防卫有其“正当范围”的。之前当警察的舅舅说,法官判这种案会参酌你在反击时:
1.对方是否有致命武器
2.对方是否已经被你击倒
简单来说,要是1.没有,你把对方打死就会明显过当。而且必须是“致命武器”,
刀阿枪阿什么的,棍棒之类的不行(虽然这类钝器重击要害也可能致命)
要是2.已经达成,法官会判定已倒地的人是“失去威胁能力”,
你如果再上去补两三脚不小心把他肠子踹断大量内出血死掉了,那就会明显过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