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补充。
※ 引述《screwer5566 (螺丝钉)》之铭言:
: 上个月才打掉五个死囚
: 马上就又有人杀人
: 显然死刑在现代社会的吓阻力根本已经不够了
死刑的功能与对赞成保有对罪大恶极者判决死刑的一方而言,除了吓阻这个次要原因
(所以就算次要原因效果小也没关系),还有主要原因:对于正义的坚持。
剥夺他人生命而且罪大恶极(例如杀很多人)的罪犯,判他死刑很正当。
这来自“正义女神的平衡(你取走别人生命,你就要付出同等代价)/应报”的观念。
来回复一般人的正义感。这才是主要原因。
但这种观念被某些学者用不同的价值观来反对,说落伍了。“进步”的刑罚观念是要
“教育犯人来让他回到社会”。杀很多人的犯人在狱中受到教育以后,就让他出狱。
请洽各校法律系那群教授的说法。
价值观没什么好争论的。争到最后都变成信仰问题。看你信仰哪种价值观。
所以就算那些学者扛着XX法律系教授的名号,也没啥权威性。唬唬崇拜教授名号的人罢了
。大哲学家康德赞成死刑咧!康德名号比XX法律系教授大多了。这怎么比。
: 对于要杀人的人来说
: 有没有死刑、会不会执行死刑,根本就不是他的考量目标
: 如何有效的杀人才是他思考的对象
: 显然死刑已经渐渐无效了
: 该怎么办?
: 政府应该指定比死刑更有吓阻力的刑罚政策!
有。
古罗马竞技场。罪大恶极的犯人v.饿了七天的猛狮对决。
: 乱世当用重典
: 当死刑失去效用的时候
: 政府就要拿出更有威力的刑罚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