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本版 SINW 重复检举 第二次检举

楼主: unknown (ya)   2024-12-10 14:37:54
第二次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之铭言:
: 一、文章标题、连结与代码(大Q资讯):
: ┌─────────────────────────────────────┐
: │ 文章代码(AID): #1dJ7lINq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1dI_CRNn 版规?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733065682.A.5F4.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 ┌─────────────────────────────────────┐
: │ 文章代码(AID): #1dJPY7Dl (GossipPicket) [ptt.cc] [推文] #1dI_CRNn 版规七 │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733138567.A.36F.html │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 二、违规事实:【如:超贴新闻、OP、超贴、引战,贴出板规可加快处理速度】
: 检举违规需附上完整板规或是临时公告/宣导公告并告知内容何处违反该板规
: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 第二条 本板检举人应注意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情形为滥用检举板,经查为滥用者退文或水桶180天处置。
: 五日内无新违规事由或新事证重复检举同ㄧ文章,检举间隔十分钟以上即算违规。
: 实名之违规检举人,水桶180天。
: 匿名之违规检举人,退文。
: 匿名之违规检举人,于站内信板主或于本板实名提供退文佐证后,一篇退文可改为水
: 桶180天。
: 同一篇文章五日内重复检举 实名之违规检举人,水桶180天。
: 三、违规人名称:
: SINW
作者: ubcs (觉★青年冒险盖)   2024-12-10 14:49:00
未达 第一篇格式不对非正式检举文不受理 第二篇为更正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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