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章标题、连结与代码(大Q资讯):
文章代码(AID): #1cHCv5R4 (Gossiping) [ptt.cc] Re: [问卦] 机车驾照考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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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违规事实:
引战,鼓吹右侧超车没什么,意图让他人违反“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47条第3款
规定:汽车驾驶人超车时,不得在前行车之右侧超车,或超车时未保持适当之间隔,或未
行至安全距离即行驶入原行路线。
右侧超车非常危险,基于良善目的要求对方提供事故细节以便本于职责分析肇因,但
对方悍不接受,且不断跳针意图引战,也不回复我的任何问题。
刑法第153条第1款煽惑他人犯罪之罪,系以文字、图画、演说或他法,公然煽惑他
人犯罪为其构成要件,所谓煽惑,乃以前揭方法使不特定人从行为人之企图而为之,一有
煽惑行为即行成立,至不特定人是否因此接受煽惑,则非所问,道交条例规定禁止右侧超
车行为,为众所周知之事实,原作者公然指称"这种人都有驾照 从右侧超车不过分吧"意图
让其他不特定人以为当被其他车辆挤压靠近时右侧超车是合法合理的,系犯刑法第153条第
1款以文字公然煽惑他人犯罪之罪。
三、违规人名称:
shotholisi
笑死!乱骂人被检举,开始乱检举!鼓吹?? ??内文贴出来啦!
还引战咧!你自已谩骂在先...居然好意思说人家..你就是被我检举谩骂(你有明确的推文内容)
鼓吹右侧超车不是你先起头的? 问你怎么撞的你又不回?
我引战在哪里?? 笑翻!鼓吹? 也是你个人主观见解!贴内文啦!拜托
你自己小心不要违规了啦 这次车牌歪 下次什么没人知道
哦!又诅咒...好怕哦陈述事实叫引战....我快笑翻了
哇靠 要你自己小心变成诅咒 你是被害妄想喔 XDDD
为了不要车祸 是不是你都去庙里拜拜 而不是学着怎么不车祸? 学着怎么让自己开脱 把责任都推给别人 然后不管下次还会不会撞到?
不要乱造谣,内文根本没有这样子写 ...我没有卸责哦
不要再撞到人(家的车) 你要玩文字游戏慢慢玩 反正我的意思你懂就好
你中文能力有待加强,撞到人,跟撞到车,是完全不同的
你慢慢去玩 反正我以后看到有人把交通往深渊推 我继续干检举是你的权利 骂醒是我的义务
那我也只好继续陈述事实!你看不爽再来谩骂靠北是你的权利 陈述事实是我的义务
我知道你刚刚陈述的那些啊!因为很多人右侧超车所以无所
现实就是这样子...一堆人右侧超车你推文内容出现 谩骂字眼。你最好站得住脚
所以我才说要你小心不要在撞到别人或者别人的车 是好意一直要告诉你责任归属是怎么看 怎么样不会碰撞
你以为警察才知道噢 笑翻的是我吧 XDDDD保险不会知道啊?
而且警察那个叫做初判表好吗 XDDDDDDDDD所以我才说嘴砲王是你嘛...
初判表的话,还会决定保险理赔哦XDDDDDDDDDDDDD所以我才说嘴砲王是你
你有听过车辆行车事故鉴定委员会吗随便你怎么说 反正你听不进去 下次继续撞记得推责任
奇怪了 车祸的是你 鼓吹违规的也是你 说我听不进什么呀
车祸经验丰富的前辈你好撞那么多次 还不知道怎么让自己安全...
阿你那一篇不是一直在怪奔驰鬼切吗我这哪门子造谣抹黑 你自己说的欸
然后捏那本来就是初判表啊 XDDDDDDDDDDDDDDDDDDD
只有警方提供的肇责比,决定出险相关事项被你嘴的好像不重要一样..
我这叫嘴砲喔 XDDD 那你自己好自为之 你真的很惨欸
我的实务经验就是酱~ 没你讲的那么复杂啦你当然就是嘴砲
好啦 祝你行车平安啦 反正八卦板很多人看 不要再误导人下次看到还是会继续我的义务啦
老前辈是你跟你说啦 面对交通安全 骂醒你我值得啦 骂不醒就继续
嘘 meowlike: 笑死,从头到尾都不敢面对 滚你在继续谩骂阿
版主..原文让该员认为有引战的内容如下这种人都有驾照惹 从右侧超车不过份吧
我有黄金驾照还要跟你说喔 XDD欧会错意了谢谢你帮忙提供引战内容啊
那句话是接前文意思,顺便想表达本人车祸的心得而已绝非像原PO所言“刻意引战”如果我要刻意引战,绝对不会这样子表达原PO基于在推文谩骂事实被检举,恼羞成怒乱检举引战还请版主明查。感恩
我可没有恼羞成怒哦,你也在扣帽了,我的目的很明确啊就是要把你打醒啊,你那没保持安全车距(不到五公尺是三小)加上觉得右侧超车没什么,这交通观念完全不行啊
你被我检举后,才检举,时间点明显了。不要再拗了你真心觉得引战,你可以直接检举我的文章
哪一条规定是说看到引战不能检举的? 你要剥夺我检举权?我可没那么小心眼欸
祝你行车平安啊 下次继续鬼扯我继续呛爆不过看样子应该很难不车祸 毕竟观念实在差
奇怪了,我前面不是说了,检举是你的权利,我从来没说不
欢迎啊 你还要我说什么?不是都已经讲得很清楚了 你的权利我尊重啊阿对了版主为什么我会觉得他引战,因为他鼓吹违法啊
鼓吹违法咧 断章取义的标准案例。上下文都不看的只挑你想看的....断章取义的case入手。感谢你你果然适合当记者。你真的入错行了
你说引战就引战哦不是要睡了! 快去睡! 又在嘴砲哇。还补齐一大段文章! 很会扣帽子!嗯单纯两行字,就可以叫鼓吹! 你这种文章发表心得而已,变成鼓吹违法行为 ..扣帽子就是你这种我得赶快学起来!滥用“鼓吹”两个字,你的中文能力..真的让我大开眼界良善目的??笑死! 你光谩骂,就不构成要件了。瞎掰还刑法咧! 去上法院啦。我比较想看你本人是谁!快去我有的是时间,我奉陪。不会嘴砲,快去告!用刑法153条第1款!看到你这种文字表达,真想上法院一趟,见你本人!快去告 不要嘴砲! 我强烈欢迎你告! 不要只会在本站我超想看到你本人是谁! 这么会嘴砲!小弟我去过法院、派出所的说! 你去过吗?不要只会在本版嘴刑法,实务一点,快去提告!快!^^我强烈怀疑,你就不要像前13个人一样,放话要告结果最后13个人都没提告本人!看到你连刑法内容都打出来。我超想上法院,太久没去了你这篇,我备份到信箱了! 咱们法院见!!你不要到时候没去法院哦!基于良善目的要求对方提供事故细节以便本于职责分析肇从头到尾谩骂字眼一堆,人家要提供你什么?你是谁?且不断跳针意图引战,也不回复我的任何问题?你一直在谩骂,我干嘛要理你!讲道理是这样子讲的吗? 还参杂谩骂字眼!谩骂用字一堆,还基于良善目的...谁信你阿!你谩骂在先,才是引战在先,在那边颠倒是非你最好现实生活中,这样子嘴人家,人家还会听进你的话所谓煽惑,乃以前揭方法使不特定人从行为人之企图而像你引用法条内容也是解读错误...真的快笑死鼓励 说服 提议 威吓别人,或对别人施压。即构成煽惑我那段文字,完全不符合上述四要因...既不构成施压、亦不构成鼓励、也没提议的动机...整篇文章也没在“说服”的目的...完全是你断章取义法律上四要因,在于文字表达的整体大意,而不是断章取义况且你检举的是文章...煽惑四要因,即不成立!你要搞文字狱没关系,就明讲....以后看谁敢回这类文那篇文章只是在举例发表心得而已...没有任何说服目的提议的话。我文章有提议右侧超车是合理吗?我只是陈述现况而已,连奔驰车这种违规行为都有人干比起未完全打方向灯的行为,右侧超车即使算违规行为未全程打方向灯真的算相对严重,对我来说..个人看法因为毕竟造成我车祸发生,右侧超车我每天遇到也没事所以我才会发表 这种人都有驾照惹从右侧超车不过份吧结果造成原PO曲解,说我鼓吹违规行为..绝不是我的想法还请版主明查!整篇文章绝无鼓励的动机存在....亦无说服的动机存在纯属近期车祸发生,肇因奔驰车驾驶未全程打方向灯在看到这篇文章后,心得发表而已,因为每天上班都遇得到右侧超车,但也没发生车祸过....
那你行车纪录器拿出来啊 XDDD 不敢拿出来 又说只是心得,其他第三人看到会怎么想,当然会觉得这个人说右侧超车没关系,为了要闪奔驰啊,实际上你的确撞到C车啊,右侧超车有没有关系就要看影片啊,却又不拿出来在那边引战。我早就从一开始就要你拿出来,看是未保持安全距离还是跟你说的右侧超车有没有关系,闹了好几篇文章就是不说
作者:
ubcs (觉★青年冒险盖)
2024-05-17 14:55:00引战台湾人 违规 待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