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本版 around14358 滥用检举

楼主: around14358 (awq)   2024-01-14 14:48:37
板主我说明一下

1/09 那个匿名检举人根本不是我。这请板主可以查。
我是在刚刚看到我被检举滥用才发现原来前几天有人再次检举。
查板规二关于滥用的规定
"五日内无新违规事由或新事证重复检举同ㄧ文章,检举间隔十分钟以上即算违规。"
正常会将此规定这么写理解为是指"同一个人"无新事证重复检举,那才是滥用。
如果板规二的意思不是这样,那板规本身写的就容易让人误解。
我昨晚没注意到有其他人再次检举。这是失误,并不是有意的。
也因为我误解了板规,所以只想到自己距离第一次检举1/01已经过了十几天,早就超过五
天。
一般情况也不会想到都已经是十几天前之久的文章了,除了我这原检举人之外怎么还有其
他人会去检举。
我在1/13 晚上十点多二次检举时只要过两个小时就超过1/09的五天了,如果我有发现那
个匿名检举人的检举,没必要这么无聊为了两个小时自找麻烦。
如果板主需要的话,我可以申请自检。

另外这段板规写"无新事证"。
我在二次检举时是有提出新事证的。
这是因为在第一次检举时有板主推文判未达。
所以我在第二次检举时有回应补充了一些新的理由,说明有其他检举案挑衅引战宗教群体
的也是被判了水桶。
按本板板规第四条
‧如板主判定该检举文未达标准,欲对板主之处置做出不同之解释,
可再张贴一篇新的检举文,并请于新的检举文内说明清楚不接受板主说明之理由。
所以本板板规给予原检举人我对于板主判未达有提出一篇新检举文作为说明的权利。这不
能算是滥用吧。
却因为不知道是谁的匿名者先再次检举,导致原检举人我提出说明文的权利就被限制住不
能发文了。
这样解释显然不太合理吧。
※ 引述《Anonymous. (猜猜我是谁 ? ^o^)》之铭言:
:
: 一、文章标题、连结与代码(大Q资讯):
: ●80611 1/13 around14358 R: [文章] #1bZ3aK38 DarkHolbach 板规七 2次
: ┌─────────────────────────────────────

: │ 文章代码(AID): #1beg0zvN (GossipPicket) [ptt.cc] Re: [文章] #1bZ3aK38 Da

: │ 文章网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Picket/M.1705156669.A.E57.html

: │ 这一篇文章值 0 Ptt币

: └─────────────────────────────────────

: 二、违规事实:【如:超贴新闻、OP、超贴、引战,贴出板规可加快处理速度】
: 检举违规需附上完整板规或是临时公告/宣导公告并告知内容何处违反该板规
: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 相同理由检举相同文章,仅隔4日
: 42 1/09 Anonymous. R: [文章] #1bZ3aK38 DarkHolbach 板规七 2nd
: 43 1/13 around14358 R: [文章] #1bZ3aK38 DarkHolbach 板规七 2次
: 第二条 本板检举人应注意事项
:  ̄ ̄ ̄ ̄ ̄ ̄ ̄ ̄ ̄ ̄ ̄ ̄ ̄ ̄ ̄
: ‧ 以下情形为滥用检举板,经查为滥用者退文或水桶180天处置。
: 五日内无新违规事由或新事证重复检举同ㄧ文章,检举间隔十分钟以上即算违规。
: 匿名之违规检举人,退文。
: 三、违规人名称:
: around14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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