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章标题、连结与代码(大Q资讯):
至今仍于 #1ZqpEgt2 针对特定使用者持续引战挑衅
二、违规事实:【如:超贴新闻、OP、超贴、引战,贴出板规可加快处理速度】
检举违规需附上完整板规或是临时公告/宣导公告并告知内容何处违反该板规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引战、违反板规七 + 板规十四
二、违规事实:【如:超贴新闻、OP、超贴、引战,贴出板规可加快处理速度】
检举违规需附上完整板规或是临时公告/宣导公告并告知内容何处违反该板规
未按照此格式者,板主群得不受理。
引战、违反板规七 + 板规十四
https://i.imgur.com/eCwYX5K.jpg
https://i.imgur.com/uZXRJvB.jpg
https://i.imgur.com/xfLgDGk.jpg
https://i.imgur.com/qzPxvWJ.jpg
https://i.imgur.com/seMSmsC.jpg
第七条:〔挑衅、谩骂〕
 ̄ ̄ ̄ ̄ ̄ ̄ ̄ ̄ ̄ ̄ ̄
‧ 文章内容含有对[1~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族群、看板或其使用者,
进行言词侮辱、挑衅、威胁、谩骂、歧视、引战之文章,
一律退文且加给水桶六个月,自删文章者水桶一年。
于推文违规者水桶七日。
第十四条:〔恶意嘘文、推文〕
 ̄ ̄ ̄ ̄ ̄ ̄ ̄ ̄ ̄ ̄ ̄ ̄
三、于推/嘘文中,明显违反第一章第五条、第六条、第八条任一规定者给予
水桶一个月处分;于推文违板规板七者水桶七日。
四、违反上述第二点、第三点且情节轻微者,得依据板规十八条,给予警告水桶一周
处分,第二次以上一律给予水桶一个月处分。
补充:违反本条第三者,依篇数为单位,意思就是
你在A篇违规又在B篇违规会被水桶两个月。
三、违规人名称:
EXEXbe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