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了解!!!!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20010&flno=53
第 53 条
1.政党及任何人自选举公告发布及罢免案成立宣告之日起至投票日十日前所为有关候选人、
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民意调查资料之发布,应载明负责调查单位及主持人、办理时间、
抽样方式、母体数、样本数及误差值、经费来源。
2.政党及任何人于投票日前十日起至投票时间截止前,不得以任何方式,发布有关候选人、
被罢免人或选举、罢免之民意调查资料,亦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
于2022年11月26日举行直辖市长及县市长选举批踢踢四大八卦板主是否提前......
新闻回文、问卦发布有关候选人、之民意调查资料,不得加以报导、散布、评论或引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