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教 ubcs 版主, 79063 由本人检举案

楼主: unknown (ya)   2022-05-31 20:53:04
版主你虽未判达标, 但判断为"待判"
所以现在规则是 a版主加入判决后,
即行结案不可再行检举之意思吗?
本人不想麻烦版主群, 但如是这样行事,
请恕敝人待有余裕时, 将请求群组审视案由
一个游走法律边缘的标签仔, 有乡民宁冒被
水桶三个月的危险也要删他的推嘘文, 还有
乡民公开呛他, 请问版主群都不用了解来龙
去脉? 以上请深思之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1-05-31 20:53:00
你谁?
作者: kennings (ken)   2022-05-31 21:00:00
我不是谁, 就事论事实话实说的人而已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2-05-31 21:01:00
不是,[问题]要实名啊,被板主抓到会退文= =你有在下面推文就可以了
作者: kennings (ken)   2022-05-31 21:02:00
请问, 我什么时候没有用实名过了?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2-05-31 21:03:00
作者 kennings. (猜猜我是谁 ? ^o^)你应该是发文时按太快,送出前r会变实名
作者: kennings (ken)   2022-05-31 21:03:00
发文标题没有实名吗? 我自己看都有啊那么感谢你提醒囉
作者: chadmu (查德姆)   2022-05-31 21:05:00
自打的其实算匿名,举个例子来说我跟chadmu有仇,我就可以打他的ID在八检乱发文
作者: kennings (ken)   2022-05-31 21:06:00
但是我不认为这些细节该来妨碍版主群了解真实我就只是顺着系统的选项走而已, 从来没想过要匿名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6-01 00:15:00
就是文章前后文意尚不构成板规七违规,两位板主判定
作者: kennings (ken)   2022-06-01 00:30:00
所以"没有驾照", 被偷换成"连驾照都考不过", 这不叫侮辱? 难怪其贴人"检讨受害者"的标签, 你就容许他譬喻性侮辱别人了嘛! 好啦, 我不讨论你的自由心证的问题, 我只问你技术上是都这样就结案的吗? 不用看其他版主?几天前你判我违规的案, 不就是这样逼出来的吗? 所以我如果检举版主纵容特定对象, 你以为如何?
作者: arsonlolita (XJ87)   2022-06-01 11:54:00
对文意理解有误,不至于构成引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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