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我个人而言,还是比较支持现行依语言来分类的方式
如果说风格不同,不应该一同立高下,
那么金马奖是不是也该以分最佳喜剧、最佳动作片、最佳恐怖片?
我也知道上述有点诡辩,但大家要了解到,
并非先有曲风才有有音乐,而是先有音乐才有曲风。
在现今音乐越来越多元的情况下,一首歌也许会参杂好几种不同的元素,
单单以Ozi的B.O.来说就是饶舌与R&B的融合,
硬要将它归为饶舌或R&B都会是很吊诡的情况。
更何况光是摇滚乐就分了超多派别,
我想大家应该也不会将死金跟Alternative放在一起讨论吧?
如果说最佳电影就是讨论电影本身,它带给你什么样的感动、省思,
那么为什么音乐会有所不同?
目前台、客、原的确相较国语来得弱势,
将这三个语言另外增设奖项的确有助于大众对他们
的认识,
并且达到鼓励与提携的效果。
当然我也期待将来不再需要这三个领域,单纯以“音乐”论高下的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