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新增板规

楼主: Felix76116 (Just go ahead)   2014-04-28 14:41:19
Dear all:
由于现行板规是之前板主留下的
这几年都没有新增/删除任何规定
基于言论自由 因此给予大家最大的发言空间
在不违反中华民国法律/站规/板规 前提下
不箝制任何人发文以及推文之权利
尔后,在未经同意下恣意的删/修推文
依违规情节
最重处以水桶一年之处份
另外
若有刻意引战之嫌(板主群判定)
最重处以水桶一年之处分
自公告后开始实施
不溯及既往
Felix76116 / shengju1029 2014/04/28
作者: shengju1029 (貍猫山~)   2014-04-28 17:35:00
以上
作者: avan0507   2014-04-28 18:52:00
对于引战者真的要从重判决 有些人就是惟恐天下不乱
作者: child1027 (我曾经存在过)   2014-04-28 18:55:00
楼上 这条如果溯及既往被水桶的会是你 你真可爱
作者: avan0507   2014-04-28 19:00:00
因为我发了一篇心得文吗?? 你有看过吗??
作者: citizen621 (为汽油世界拿根火柴)   2014-04-29 11:10:00
跟你的心得文无关 而是你修推文的举动(白眼)
作者: avan0507   2014-04-29 12:11:00
哈哈哈 现在我不必那么辛苦修文囉 现在一有人乱嘘文犯板规 1‧禁止漫骂、吵架、人身攻击 板主就会处理囉之前就是太好心 应该那时就直接提报给版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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