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
我男友现在签自愿役目前还未满三个月(快满)
因为僵直性脊椎炎发作
要申请停役
已经有医生开的证明了
现在的问题是时间
1.自愿役要每个月都去检查 连续六个月没改善才能申请停役
另外还有一个办法是满三个月转义务役
然后用义务役的方法去跑
但是转义务役是12.29才开始申请
跑流程要四个月
再加上跑停役又要一个月
我男友现在痛得很频繁 几乎每天都在吃止痛药
在这期间如果出了事情要怎么办
或是该说 会不会因为这样反而搞得更严重??
所以想问是不是有什么折衷的办法
可以早点退
因为事情总事有轻重缓急
不可能不管严重程度都一样这样磨时间吧??
他在里面问 结果里面的长官连想都没想就跟他说没办法....
2.另外之前有打去陆军指挥部问过志愿役停役的话
薪水要怎么算
他们只回答我有公式 但是不肯告诉我详细的
因为如果真的按照现在的方法去跑 前后跑完快半年
那在这期间的薪水如果全部都要收回去
那不就等于国家在浪费人家的时间
他在里面什么都不能做 被困在里面
然后出来了还要还钱 好像不太合理
所以想问到底计算的公式是什么
还有在跑停役的这四个月间 到底薪水是怎么算@@
感谢大家的耐心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