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 有个问题想请教板上的学长学姊
新娘从父姓(B姓) 自幼父母离异
由母亲(A姓)一手拉拔 母亲未改嫁
成长过程中 生父或B姓家族未曾闻问亦不相往来
只有爷爷奶奶告别式时曾有短暂联系
因此新娘的终生大事不愿通知到生父
婚宴现场也不会有任何一位B姓家族长辈
想请教订婚/结婚宴会告示牌的姓氏
可否写母亲A府文定/CA府宴(C为男方)
但担心此举会否有违礼法
也怕婚宴时女方的朋友跑错棚(明明新娘B姓却是CA府联姻)
目前想到的方法是 喜帖里新郎新娘不秀姓氏
并在新郎名字下方备注'C府' 新娘名字下方备注'A府' 以提醒各位亲朋好友
喜帖女方的部分只会写新娘母亲敬邀
这个问题困扰我们很久了,如有懂得礼法或是类似经验的版友希望能不吝指教,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