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婚纱展的时候没有思考周全就下订婚纱包套,最近开始收集资料,想退订,想求助
于曾经有退订,或是曾经退订台北法xx黎婚纱包套的前辈。
1.当下已付全额(业者没告知可以仅付20%订金、也没告知有五日审阅期)
2.距离下订已超过审阅期
3.未踏入店面,仅几次e-mail往来,预约婚纱拍摄日期与试穿日期
想请问,虽已超过五日审阅期很久,是否可以以[订金金额不得超过总额的20%]以及[
业者须主动告知 或 契约本身须注明婚纱包套契约至少要有5天审阅期]这两点向业者提
出退款呢?
是否有机会全额退款?
还是20%基本上不太可能退回呢?
非常抱歉麻烦各位,当初真的太草率太没有思考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