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姐妹们大家好,我是原po
谢谢大家对于两天前的关心打气及建议!
今天的发文是跟大家报告这两天的进度
及公开台南桂田酒店(前桂田中信酒店)所有行径!
首先先简述这两天的协商结果
—>饭店方两天来无视我们的需求,
与我们协商所提供的选择与条件皆无改变!
只是一直重复跳针同样不痛不痒的致歉
及所谓“最大程度的优惠”如前篇所述的选择!
以下依时间远近作详细说明:
2/4(六):由桂田酒店代为联系台南晶英酒店重新商讨喜宴内容(由于晶英酒店消费及
菜色与桂田酒店皆不同,
加上与桂田酒店并未协商完成,我们还在接洽阶段,并未真正签约下订)
另补充最后因为张总经理表示他无权答应我方请求,
要等董事长回应指示,我们当下便请他立刻以电话联系,
张总经理隔着门板讲电话还直指我们态度不佳:“对方态度尖锐,非常伶牙俐齿。”
试问这种情况下难道要我们微笑摆手说:
“没事儿没事儿”吗?
2/5(日):因我们新人们与婚宴录影团队有约,前往高雄约谈;
我这边女方家长帮忙处理婚礼相关杂务;
由男方家长继续与饭店斡旋。
约于上午11点多收到一开始与我们接洽的董事长室特助黄淑宜小姐的致歉讯息
http://i.imgur.com/KZfrC59.jpg
我们的回复如下
http://i.imgur.com/XHJEOxp.jpg
并告知我们因离婚宴仅剩20天的时间,
一边亲自以电话通知或拜门造访亲友、
与其他饭店重头重新商讨婚宴细节、同时还要兼顾每日工作加班与处理婚宴杂事的情况下
,
所提出条件如下:
http://i.imgur.com/ustA3Cl.jpg
http://i.imgur.com/FKrr0aJ.jpg
*这边编辑回应网友所言70万元的疑问
一开始在还没接洽到律师时
无助的我们怎么翻找合约中
都没有找到关于饭店方违约的说明
只好先用消费者的条约如下(*编辑图片网址)
http://i.imgur.com/Mg54TA1.jpg
单纯是认为消费者是这样付费,
那么饭店方理应这样赔偿。
当时坦白说真的也不清楚这样是否合理,
所以我们后来询问律师之后才提出最后的妥协方案。
桂田酒店在约6:30左右由我方主动电话联系,请对方回电。
才有前一日出面接洽,并提出离谱补偿方案的张总经理,以电话联系男方家长。
(因录音档长达30分钟档案较大,稍后会提供网址供大家参考。以下由我事后细听电话录
音将内容整理叙述,若有不实,愿接受指教。)
张总经理不断跳针道歉,
跳针提出仍希望我们改成晚宴并提供85折优惠,依然被我方拒绝。
之后继续跳针说不能提供我们契约内容的挑高8米,可容纳超过50桌位的新馆国际厅。
改以高仅3.6米、最多仅可挤下45桌位的旧馆罗马厅,并提出剩下桌次安排在饭店另营的
自助餐厅,以远端视讯方式与会场连线、
再加上依然羞辱人的双人总统套房招待一晚来打发我们一年多前就下订金定好的契约!
我方依然拒绝
(前一天谈了整整一天都是这样条件已被我方拒绝,隔天给桂田内部时间处理,到傍晚
提出的条件依然没有任何改变!!!)
男方家长只好重提原本诉求,希望桂田酒店赔偿契约原订的国际厅低销70万元。
张总经理竟矢口否认没有所谓低消70万,只有所谓低消45桌!
我方询问一桌最低价位为何,张总经理说他不清楚,
我方告知从一开始我们所知的喜宴桌菜一桌便是12999+10%
(这点若有其他在桂田举办婚宴的学姐们愿意一同提供证据,我们感激不尽!)
若依张总经理所言45桌便约64万元!
张总经理竟说一桌八九千元的菜桂田酒店也是可以接受订单的!!!
至此我方已不知如何续谈...
只好再提供最后一个妥协方案
1. 依照法律规定将订金4万元因桂田不能履行契约双倍退还
2. 在另外酒店举行婚宴菜色因为要符合原本桂田菜色水平需要加价升等,以及服务费一
成的部分由桂田酒店支付
3.新人及双方家长因近日需投入大量时间精力通知拜会亲友及重新商讨婚宴细节,与新秘
、摄录、主持、场布所有人员联络调整,甚至暂时无法投入工作,精神与体力不堪其扰!
请桂田酒店一户支付十万元赔偿金金。
由于张总经理说他权限不够,须再上呈。
最后我们请桂田于今早11点前联系我们。
2/6(一)11点:line 中接获张总经理致歉信
http://i.imgur.com/eXnySYL.jpg
随后助理打来说明
依旧跳针是这些“优惠条款”!!
请各位学姐妹们一同转发桂田酒店无理敷衍的行径,
以免更多新人受害!
因时间紧迫,若有措辞不当等等错误请各位海涵。
真心拜托并谢谢大家(鞠躬)
※ 引述《ltfox (Sherrie)》之铭言:
: 第一次手机发文且现在心情很崩溃,
: 若有格式错误或不便阅读请见谅。
: 我的婚期是在今年2月底,
: 去年初便已下订金4万元,
: 去年11月也先在同知名饭店试菜。
: 在今天应人员要求再度前往饭店商讨喜宴细节时,
: 才被告知因订席作业疏失,跟别组新人强碰。
: 饭店方面提供的选择是:
: 1. 换至小厅勉强挤挤(但因我们为男女合请,
: 桌数较多,
: 实在不愿意宾客很辛苦地勉强用餐,故否决)
: 2. 将我们的午宴改为晚宴
: (但现在更动便会大幅影响宾客意愿与人数,
: 增加人数统计困难,更何况是已经下订的新秘老师、录影、摄影、布置等根本无法改时
间
: !尤其2月底又是连假,故也否决)
: 于是我们提出别的方案,
: 请饭店协助联系,到别的饭店宴客
: 再由我们双方在宴客前,
: 每天疯狂打电话及亲自拜会通知亲朋好友
: (长辈朋友们大部分是不会使用line或脸书等)
: 目前便是以采取这个方案的前提下,
: 在跟饭店方作讨论。
: 而饭店提出的补偿方案仅是
: 订金还双倍 及 总统套房一晚双人招待。
: 除此之外再不愿给予任何补偿、
: 亦不愿将总统套房住宿费用折现。
: 为了保障自己权益,
: 我最后在经饭店方同意下进行录音,
: 殊不知他们竟反过来对我们录影!!!
: 先不论今天因讨论此事花费整整一天的时间,
: 在婚期如此接近时也有非常多琐事,
: 同时还要兼顾上班养家,
: 并且肩负房子整修监督,
: 还要另外挤出大把时间与亲友联系!!
: 一个南部知名饭店的作法与诚意竟是如此,
: 令人无比寒心!
: 想请问板上各位学姐妹们,
: 不论是法律方面的知识提供、
: 或是对与饭店的交涉方法,
: 若有好的意见都请不吝告知!感谢不尽!
: 无论如何事后都会发文告诉大家后续发展~
: 也方便以后不幸碰上的新人参考。
: 另,我们签的合约是只有写新人毁约应负赔偿责任的部分,并无饭店方的责任。
: 及,请强碰新人妥协让出的部分,
: 目前是不太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