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Doreen 新秘列为本版不欢迎厂商

楼主: frank1033 (路人甲)   2016-11-07 12:56:41
第一: 本人已于昨日晚上去芦洲分局做完笔录 被告的是妨害名誉
版主群在此再次重申 以下两点
一、说要帮忙删除妨害名誉文章不然就告的
版主非司法单位,难以自行判断站内文章是否为真实、是否侵害他人权利。
且基于保障使用者之言论自由,惟于有相当理由足认站内文章侵害他人权利或违反公共秩
序善良风俗时,才会主动删文。此外本站为学术网站,版主等管理者皆为志工性质,仅就
维护平台运行而为基本管理,与一般商业网站有着利益收受对价关系需要负积极监督管理
义务之管理职有别。
二、A跟板主说B的文章有问题(但是就没违反板规) 不然要连板主一起告
使用者公开张贴之内容由使用者自负责任,该文若有任何违法事实,请自行对发文者或推
文者提告。请自行就公开资讯自行蒐证负举证责任,并于案件确定终结后提供判决书等其
相关资料予本板,本板将依法院裁决处理该文。
综合以上两点,并且该新秘都已经把自己的婚纱照放在FB宣传,因此属于可受公评
之事,并不受妨碍名誉之约束,请不要动不动就拿法条出来恐吓版主,说已经找律
师看过之类没有实质意义的话,版主群在此希望本版使用者自重,并且尊重版主群。
第二: PTT上针对板主有一定的责任与义务其中尤其以下两点特别重要:
● 版主有责任对该版的文章作把关的工作,凡有不适当的文章,须尽快处
理,以维护网络礼仪。
● 版主有责任导向该版面之讨论风气,并且尽可能发表与该版面相关文章
以使该看板的风格及主题确立。
综合以上两点,也就是为何版主群当时会同意帮忙代PO的原因,因为我们希望建
立公平公正的版风,这样不仅是对新人的保障也是对板上厂商的一种维护,版主
群绝对不会只让一种声音出现,我们更希望的是让两方的意见都能在板上呈现出
来,让其他版友能够从中汲取经验,避免类似的纷争发生。
第三:经过版主群审慎评估讨论后,我们一致决议,将"Doreen整体造型/新娘秘书/宴会妆/
列为本版不欢迎厂商。
理由就是因为版主有责任维护看板风气,该厂商的行为只会使看板风气变得更糟
而非变好,并且使用不恰当的方式来处理纠纷,造成大量版友与版主群的困扰,
从今而后,该厂商的推荐文及广宣文不得出现在看板上,文章一律删除,并且若
再发生其他违规之情形,一率永久水桶处理。
作者: oceanlovesky (等待)   2016-11-07 14:32: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darkangel119 (星星的眷族)   2016-11-07 23:41:00
这个厂商是不会处理危机事件腻
作者: ivycheng0415 (珠宝盒里的小羊)   2016-11-08 20:17:00
推推 辛苦板主了 加油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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