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饭店签约遇到的状况,想听听大家的想法意见.....
合约经过两次修订,将特别约定条件都写进合约了
其中一个条件是:
以2个包厢签约,实际保留3个包厢,宴客前2至3周再确认场地大小
今天准备签字付订时
饭店却告知需要先决定场地大小再签约
当下有跟饭店人员反应,这跟谈好的条件不一样
饭店的说法是
因为有其他人在询问隔壁场地
我的场地大小会影响到他们能不能接隔壁场地的case
虽然还没完成签字下订程序,也明白饭店有他们的考量
但听到当下真的是蛮错愕的
当初就是考量桌数增减,才跟饭店谈条件,保留弹性空间
结果现在觉得好像白忙一场
饭店也说
就算已签约,如果后面有其他case进来,一样会通知我先决定场地大小
我心想:那合约还有什么效力?
想请问版上学长姐,遇到这种情形会怎么做?
要求饭店照原本条件签约?(应该不可能XD)
以3个包厢签约,但要求降低保证桌数门槛?
换找别的饭店?
其他处理方式?
纠结中~非常需要大家的意见,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