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看了新闻真的是有所感,只是感觉大家回复的比较少,觉得是自己太机车了吗?
其实新闻出来,我真的不敢相信我要订的餐厅就在名单上,(新竹,过期有4相) ,餐厅本身没有出面公告,是我询问后,他们才告知说,是前一间餐厅剩下的东西,都是放在仓库没有使用的,而且已经销毁了,要我不要在意。
这难到不是重大缺失吗?
台湾饮料食品一堆有问题,大家还是买了,喝了,是不是店家也觉得无所谓。
东西被检查过期,有没有误用不说,就说已经处理掉了往后会小心。
我们是花好多时间选餐厅,用布置,希望亲朋好友一起来参加,大家玩的开心吃的也好,一桌钱也不便宜,却只有这样品质...签订合约写了一堆违法赔偿,那怎么不写使用过期食品要赔消费著什么?
是我太机车吗? 但是心情真的蛮不好的... (纾发) 就是小小消费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