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也跟女友在讨论关于日后住屋的问题
自己目前在宜兰工作 有间去年买的公寓 已经装潢完毕 目前几乎无需购买任何家电用品
自己装潢时也是很省 大约20万元左右 含各式家具家电及油漆
女友来住 或岳父岳母要来随时有地方住
而女友在新北市 岳父岳母目前是打算将老公寓借我们使用 好处是离女友娘家很近
(我大概五六日回去住一个晚上 另一个晚上住自己家)
公寓几年没使用 去看的时候几乎比垃圾场还垃圾场
幸好去那边大整理几次 目前总算有路可走 预计还要一个月的整理时间
如果要整修及添购家具 目前初步考量的大概有几项
1.全户油漆重新粉刷、老旧的系统柜看能不能也上漆
2.主卧室的床垫需购买
3.后阳台厕所加装莲蓬头、第二间房的灯具换成日光灯、老旧开关的更换、加装几个插座
4.家具:需要两个书柜
5.家电:电视、洗衣机、洗碗机(太贵,如果有小孩再添购)、瓦斯炉、热水器、抽油烟机
初步估算大概12万元(不含洗碗机)
有跟女友说过 因为她工作在家附近 且希望能让她就近照顾爸妈
我的工作也是有机会调回双北 为了避免她调来宜兰之后调不回去 还是以我调为主
所以我认定的家是在她的旧家或是以后也可能在台北的我家
当然一起都在宜兰居住的可能性还是有 但前提可能是两人双亲都往生
只是看到这个实在有点困惑
这个钱是否能请岳父岳母也出一部分
以上属实 绝非反串
在有聘金 本来有自住屋只是考量过后还是选择让她住自己的家
目前来看嫁妆就是这间房的使用权 花钱装修后房子名字当然也不是我的
而我自己每月还是要支付一笔房贷 女友认为这是我的婚前财产 所以不会帮忙
那整修费跟支付给爸妈的房租 应该如何分摊比较恰当
刚好看到这个题目 就提出来希望能一起讨论 感谢
※ 引述《Latour (Latour)》之铭言:
: 和男友即将步入礼堂
: 男友在婆家资助下已买一二手屋无贷款
: 但过去男友独自居住时完全没装潢没整理
: 现在婆家积极催促男友在婚前改造房子
: 也指出了几项重点(厨房、浴室的翻新)
: 并数次对我和男友鼓吹 要带我爸妈去男友房子看看缺些什么
: 我家没收聘金
: 但爸妈为了让女儿不要两手空空嫁人
: 还是准备了一些大型家具家电作为嫁妆(目前房子里是家徒四壁的状态)
: 现在婆家积极鼓吹房屋翻修改造工程 并屡次提到要带我爸妈去看房子状况
: 让我爸妈猜测婆家是期望我们家可以出翻修装潢的钱
: 为了我将来在婆家不被闲言闲语 他们已经打算出这笔钱
: 但是我个人觉得实在不必
: 为了一个不可掌控的"在婆家抬得起头"的未来
: 做到不收聘金、附一堆嫁妆,现在还要付钱装修没我名的房子
: 当新娘的爸妈有需要作到这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