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经过请搜寻我的ID)
历经了三年的缠讼,总算得到答案!
虽然这三年每次要下高雄开庭很肚烂
光是车钱和请假工资就超过上万...
但算了....至少官司总算结束。
我获得不起诉处分。
处分书上有些引条可以给有遇到消费纠纷的各位参考
http://ppt.cc/5Jxg
(公司名称和地址不算个资法喔!)
http://i.imgur.com/UsF2q33.jpg
http://i.imgur.com/ToK0dgI.jpg
http://i.imgur.com/grHeMTW.jpg
http://i.imgur.com/QnyRbdL.jpg
这次官司给我的心得是:
1.如果事情确实发生,如实表述
不要担心被告。
提告是所有人的权利,
但告不告的成又是另外ㄧ回事!
我没有请律师~
当初是打算被起诉后在请律师处理
但这之中我都有去询问律师该注意的事项
该提供的证据
权益是自己的 必须自己先搞清楚!
2.反推文不要有情绪性字眼,
不要有自己的脑补预想文,
只要如实详细描述事发经过就好。
3.你永远不晓得会遇到什么态度的厂商,
为以防万一,
所有交易或对话纪录自己都要先留底。
有纠纷时这就是证据!
4.我从事情发生后,不断的搜集资料
证明自己并非同业恶性竞争!
证明自己是有花钱的消费者!
证明自己真的是要结婚的新娘!
证明自己是用了该牌安瓶后有过敏症状,
但我有强调是"个人经验"
5.为了这场官司,
我也在网络上搜集了很多该公司产品的使用心得,
只能说...嗯....well....(我没说不好用喔!)
多看看"真实的心得文",多比较,
再决定自己适不适合使用。
皮肤科医师也说了,
安瓶本来就不是保养必须品!
http://ppt.cc/FQXH
到底需不需要多花这笔开销,
各位可多做评估!
6.有网友也遇到同样事情,
状况和我差不多....
祝该网友也能顺利解决官事,
就当去见习台湾法院开庭流程吧!
以上小心得供板友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