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讨论SHIHWEIPTT 永久水桶一案

楼主: smallruey (RAY)   2016-08-08 18:41:24
各位受惠于GAMESALE版(下称本版)的版友们,大家好。
如标题,小弟想就该水桶案提出一些意见,
以兹抛砖引玉,俾利本版风气的提升及版规的正当化,
首先,要诚挚的肯定各版主对本版的维护,
与保护版友交易安全所做的努力,
使本版替许多交易弥平了潜在的风险,
以下为本案例简述:
此一永久水桶案,当事人为SHIHWEIPTT(下称S),
系争案件为S于台中版(下称他版)PO文贩卖改机过之主机,
惟S于本版并无任何贩卖该改机文章,
版主于今日以改机事实明显,违反本版版规8,
将其予以永久水桶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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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小弟对于版主认定S拥有“改机之主机”并“在他版贩卖”并无疑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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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此,仅就本版是否可对其处分提出讨论。
一.本版版规于他版事务是否有审判权及管辖权?
1.本版向来明文禁止盗版贩卖及讨论,但台中版版规中并未明文禁止,
也并无任何罚则,本版是否可依此对其为永久水桶之处分,颇有争议。
2.若以法律层次见解观之,我国刑法如欲对他国犯罪行为为处罚,必须有下列要件:
(1)犯重罪(最轻本刑三年以上)。
(2)犯罪地之法律须处罚。
3.该案如以上述法理判断,本版对于他版并未明文处罚之行为,其实并无审判权。
4.但是,PTT毕竟仅为民法上契约关系之一部分,版规的形成,也是为了规范版友的
使用秩序 以及避免版友触犯法律为目的而制定,所以如欲处罚他版违规事务,
在版规有明文规定准用条款下,其实也是可行的,例如,在版规8中加入类此条文,
行为人在他版有触犯本版之行为时,亦适用之,如此,便能成为版主正当行使裁罚权
的依据,以杜争议。
二.对于S的初犯行为,即以永久水桶处分,是否违反比例原则?
1.如前述所称,S并未于本版有违规贩卖盗版机之行为,而版主以永久水桶为处分,
可能违反比例原则。
2.所谓比例原则,系指在能达到同样“目的”的“有效手段”中,执法者须选择对
人民损害最小的手段。
3.该案件中,其实还有许多能遏止S继续为贩卖改机行为之方法,例如,请台中版版主
对其予以警告,或在本版做一个“有期限”的水桶处分,这些都不失为可有效达成
目的的方法,何以直接给予永久水桶?是否稍嫌过重?这些都值得大家讨论。
三.结论
1.其实,该案件是本版少数争议的类型,不过,也是修正版规,而将版友们在他版
所为之触法行为,一并纳入本版规范的契机,将这种处罚明订于版规中,才是
版友们所乐见的“正当程序”。
2.基于维护版友交易安全的愿景,也避免版主日后面对更多更复杂的情况,从严处罚
确实违反法律之行为(例如刑法339条所规范之诈欺罪),是小弟所乐见的方向,因此
版友的检举与不姑息是本版进步的动力。
3.小弟只是受惠于本版的版友之一,也期望本版的交易活络,有更多便宜游戏在上头
流通,冒昧提供几项建议,并非仅针对S之个案,而是往后通案的适用,希望各位大
大不吝予以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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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原文中对于版主所为处罚的依据版规有所误解,对此深表抱歉,版主对S所为之处分
乃依据“他版事实”就“本版之文章”为违规之认定,并非于法无据的情况,至于未
来是否还有小弟所虑及之争议,现今并无讨论实益,也不另做臆测,造成版主与版友
困扰,深感抱歉,特此澄清,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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