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常昊微博吐槽“被出书” 棋谱著作权该

楼主: aaaba (小强)   2016-05-17 11:32:27
常昊微博吐槽“被出书” 棋谱著作权该归谁?
http://sports.sina.com.cn/go/2016-05-17/doc-ifxsenvm0486721.shtml (多图)
新浪体育讯这两天,微博上关于棋手棋谱所有权的事情引发热议,一家名为蜀蓉棋
牌书社的组织(注意不是大家熟知的蜀蓉棋艺出版社),蒐集印制了一套名为《世
界豪强选集》的棋谱合集。然而据常昊等棋手透露,这套图书并未得到棋手们的授
权。于是关于棋谱归属权的问题再度进入大家的视线。
谢赫不知《谢赫对局集》
事情的过程很巧合,一位棋迷在网上看到了一本名为《碎石——谢赫选集》的图书
(《世界围棋强豪精选集》其中一部),于是就网购了回来。后来这位棋迷联系到
谢赫本人(可能是想请签名留念),谢赫却对这本书毫不知情。棋迷与图书推广者
询问才知道,这套图书是“内部资料”,并非正式出版物,60块的价格只是印刷的
工本费。而且这位推广者还表示自己并非图书销售者,只是帮助朋友宣传而已。谢
赫本人对此事并不太在意,但棋迷有些替棋手不平。不过这位推广者表示:“这套
图书有古力和常昊的授权。”从网店上看这套图书的出版商名为:蜀蓉棋牌书社,
与大家熟知的蜀蓉棋艺出版社非常相近。
关于棋谱版权的事情,此前也有过争论,但因为没有相关的详细法律规定,最后不
了了之了。这位推广者表示,图书上特意注明了是“内部资料”,不涉及法律问题
,这是他们咨询过法律专家给出的结论。
常昊微博吐槽“被出书”
第二天,剧情发生了戏剧性的变化。著名棋手常昊微博转发了此事,表示:“这个
出版社把知名棋手的书出了个遍[汗]从来没有打过招呼,无意中才知道自己还有这
本书[哼]” 。一下子事情变得有些尴尬,这套《世界围棋强豪精选集》涉及的并
非只有中国棋手,还有小林光一、赵治勋、崔哲瀚等外国棋手入选,不知道他们知
道了作何感受。
李喆也转发微博表示:“棋谱的版权归属目前尚不明晰,棋界应寻求知识产权法方
面的专家帮助界定,希望这件事能形成推力。另一方面,棋手单纯醉心于棋道,在
社会交往中处于弱势。明星棋手的权益都未得保护,普通棋手更是如此。”
这位棋迷则帮助棋手把维权进行到底,正式向出版总署投诉这套书籍属于非法出版
物。可能就像那位推广者说的,走法律途径这件事恐怕没什么结果。但情理法,于
情,出版谢赫的棋谱集,知会一下棋手本人总是人之常情;于理,既然是内部资料
,为何要推广和网售;于法,故意钻法律不健全的空子,是不是应该加罚?
背景资料:60元的工本费贵不贵?
小编同样在网上搜索了《李世石自传》,定价都是25块左右。《世界围棋强豪精选
集》每本都在50至60元,里面大都是棋谱讲评,确实比较专业,一般人看不懂。
棋谱是不是有版权?
职业棋手梁伟棠九段曾提出这样的设想,棋谱能不能申请版权?“棋谱是棋手的作
品,就好像歌曲是音乐家的作品一样,音乐作品有版权保护,棋谱为何就不能申请
版权保护?现实情况是,这边棋手在比赛,那边同时在网络直播,全都是无偿使用
,网友们可以随意观看,好像已经习惯成了自然。”
没有造血功能,纯靠企业输血,围棋就始终成为不了一个一流的行业,日本围棋的
今天,极有可能是中国围棋和韩国围棋的明天,“我思考这个问题已经很久了,可
是也找不到一个明确的答案,也只能是想想而已。”从行业发展的角度上上,棋谱
的版权,比赛直播的版权确实有必要讨论下归属问题。确实现在围棋赛事和活动大
多要靠赞助商“输血”,需要更多的渠道宣传报导。但如果有一天,围棋职业赛事
的商业化真的非常成熟了,再来争论这个是不是就有点晚了?(文玄)
作者: liaon98 (liaon98)   2016-05-17 11:46:00
这个似乎西洋棋那在很久以前争论过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6-05-17 11:46:00
大家只关心 AlhpaGo,谁在乎棋士生计?
作者: sck921 (The Fate)   2016-05-17 11:50:00
抱歉
作者: staristic (ANSI lover)   2016-05-17 12:29:00
唉…各种“被”
作者: lintsu (真闇の张钧法)   2016-05-17 12:54:00
我觉得棋谱应该要是公共财,不过被挂名字出书没经过同意感觉还是很不妥
作者: zeat (L.)   2016-05-17 14:54:00
我觉得棋谱应该要有著作权,就像写书一样,写出来的就是自己的,下出来的棋也应该是自己的。不过围棋本来就弱势,如果无限上纲到转播、讲解都要付钜额费用给棋手的话,可能就没有赞助商了。但是拿棋手的谱来营利,像是这个新闻提到的出书,我想除了应该征求棋手的同意,也应该要给棋手出版他著作的费用吧。
作者: wz02022 (Jeter)   2016-05-17 15:54:00
那这样球赛应该也一样
作者: ddkkz2003 (eyebear)   2016-05-17 16:18:00
球赛没有著作权啊,转播录影才有日本学说上觉得棋谱没有著作权的比较多(当然讲评是有)未经同意被挂名可用民法姓名权或公平交易法来处理
作者: zeat (L.)   2016-05-17 16:54:00
喔喔,长知识了。
作者: liaon98 (liaon98)   2016-05-17 17:16:00
之前有在台湾的法律专栏 看过有人问这问题台湾的律师回答也是差不多 就是3F
作者: enjoytbook (en)   2016-05-17 17:49:00
不是归棋院所有?
作者: BRANFORD (请保佑我的父亲)   2016-05-17 18:20:00
李世石表示
作者: deathcustom (第三人的到来)   2016-05-18 14:11:00
著作权最基本是属于下棋双方,主办者可以在报名表上加上著作权移转的条款(例如属于主办单位或是赞助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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