板友申诉 #1UtDwZQ7 (GFRIEND) 永久水桶一案,新判决如下。
判决主文:
撤销VIC0418永久水桶,改判无罪。
判决理由:
一. 按 #1UtDwZQ7 (GFRIEND) 前板主以累犯为由判处VIC0418永久水桶,
经查当事者于板上有多次水桶纪录,故永久水桶的判决理由依据正当。
惟永久水桶等同剥夺其发言权,因此本人受理此案申诉。
二. 本案所涉之违规事项系注音文与演唱会图片,
依本人先前所言,非故意且情节轻微之违规,会放宽执法标准,
观其文章(当事者已删文),注音文可合理推测为误选,
图片仅是想表达当天发生的一段小插曲,亦可合理推测为误贴,
当事者之违规事项皆合此范围。又查当事者于板上应属善意使用者,
先前的水桶亦不至重大恶极程度,不宜永久限制其发言权。
三. 爰此,撤销VIC0418永久水桶,改判无罪。
本判决公告之日解除其水桶。
此改判案系现任板主之裁判标准,不代表前板主的判决有问题,
本案禁止要求P币赔偿。
GFRIEND板板主Acub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