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是种特许行业,
基本要拿到金管会发的投信执照,不是谁都可以募的,
他有没有投信牌?DM有报请核准吗?
没有就是触犯投资信托法第10条属于违法私募,没有什么好讲的,
依据投信法第107条规定,未经主管机关许可,经营投资信托业务,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新台币一百万元以上五千万元以下罚金”掰掰!不送!
至于那份所谓私募基金合约声明书,你可以去看一份正经的基金合约,
上头该要记载东西不算少,这份实在太简陋了,
要跟人私下签约前,自己不懂可以带个法律顾问陪同,
或者先拿回家请律师帮你检查内容,花点律师钱!花不了太多的,这种钱值得花!
汇款跟支票一律只能开给“公司”,有任何“原因”都绝对不能开给“个人”,
光是看到汇款到私人帐户,你还不知警觉? 更妙的是,这只是份一人签名的声明书,
没有一般契约的甲方跟乙方,你要拿它证明信托关系存在,证据力恐怕都还有问题。
还有“私募还款合约声明书”,说还款方式“将以跟客户协议为主”,
那到底怎么还你协议好了吗?对方还很有使招的空间喔,
之前募款为了取信于人,所以不小心冒用了xx证券的名义,
现在改口称这是跟xx营业员间私人借贷,客户同意了不提告...
(好个“误用”阿..这你也能签得下去?)
如果还不懂这是在回避刑责,我也只能叹口气,所谓贪婪使人蒙蔽,呵。
作者:
qazsd ( )
2015-01-06 00:27:00一棒敲醒梦中人阿!非常感谢大大@@!!
作者:
aa4live (Horse)
2015-01-06 00:34:00你们根本把原PO敲到昏迷 一个月3%啊大大 股神等级耶
作者:
IanLi (IanLi)
2015-01-06 00:36:00股板不少年报酬30% UP的啊 对方能赚多少又不是重点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5-01-06 00:36:00我信所以原原po要投资我了吗?
作者:
qazsd ( )
2015-01-06 00:42:00我也是很纳闷绩效这么好的话..为何还需要募资..为了赚更多?他是开本票..本票不能开给个人?所以就"私募还款合约声明书"第三点就可以要求对方还钱囉
是说你不要汇钱或开票给个人,专户隔离知道吧?他要还钱你当然赶快收下来,至于什么声明书的,那是防君子不防小人,未必管用,难保不是缓兵之计。话说回来,合法的这么多你为什么要投资这个?说到底不就为一个贪字?
作者:
qazsd ( )
2015-01-06 01:09:00可能现在资金是赔的状态..要赎回来就会赔了吧..要求他自己掏腰包又好像不够足以支付所有客户..可是年中有问过他财力是否足以支付全部客户..他说可以(line有纪录)然后越多客户赎回来就就越难弥补缺口吧?
作者: avec (小兔) 2015-01-06 02:24:00
看到一肚子火!重点不在于对方说了什么,直接跟对方说:我要我的钱!!管她妈妈嫁给谁??一个男人在那边扭捏作态,哪位版友来开个赌盘好了...
作者:
qazsd ( )
2015-01-06 02:25:00我想请教有没有什么情况是只能用其他人的钱来投资而不能用自己的钱..??
作者: avec (小兔) 2015-01-06 02:37:00
如果有规定,可以借家人当人头不是吗?说白点,你一直在找理由说服自己对方是好人,不会骗你,科科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5-01-06 06:47:00来讨干的,拿不回来刚好而已
原po前面还说一棒醒梦中人 最后面问的问题还真的看不出你醒了耶...
既然这是私人借贷(营业员讲的),那你就主张要还200万
因为不是信托了所以投资亏了不关你的事,你跟人借钱还有说投资赔了本金还少一点?当然是全额还(如果讲说是信托就请他去坐牢),你贪欲放不下所以还找一堆理由,可怜之人亦有可恨之处。
贪是人的本性 可是不作功课又贪 真的是傻眼 一堆人劝告他又一直鬼打墙 想着他那梦幻般的报酬率..真的是..好像那200万不是自己的一样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5-01-06 08:53:00我没本事说服他只好见笑转生气那个营业员应该也会软的不行来硬的想当初两百万都能买7万美了…现在少说赚汇差15万虽然一个月3%比较多…耿耿于怀…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15-01-06 09:00:00一折我都不还去告我吧我还能爽半年以上
作者: xix (晃晃) 2015-01-06 09:21:00
这报酬率跟其他诈骗的怎一样?连这都有公定数字了吗=_=
作者:
spvgf 2015-01-06 10:10:00能拿多少回来算多少有总比没有好请记得你可以采取法律手段对方真的怕被告 那就抓住对方的弱点逼对方还款
作者:
gn01149249 (Make a choose)
2015-01-06 13:05:00大家别激动 这事件未必是真的
作者:
york1987 (明华~明华~!!!)
2015-01-06 13:53:00基金版督割? XD
作者:
icelaw (深绿-理性超然-觉醒公民)
2015-01-06 14:35:00应该是真的 股版有前文
作者:
cheng1989 (cheng1989)
2015-01-06 18:25:00看股板会吐血吧! 当时就说别上当, 结果不但没用还加码!
作者:
qazsd ( )
2015-01-10 22:00:00再次感谢isaacwu974大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