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波下面很多无情明哲保身的推文
: 男友虽走 感情没有消失
: 不帮忙处理 只怕终身遗憾
我最近遇到一件事,稍微分享一下。
我奶奶在邮局有定存,她后来搬去美国住进疗养机构,因为年纪大了已经不会再回来台湾,就想把定存解掉。
我本来自告奋勇,想说都是自家人,不过就是解个定存而已,能有什么难的?
我把她的身分证件/印章/美国绿卡...种种能想到的全都准备好了。
去邮局一问,哪知根本是天大的麻烦!
她得找一个人当作代理人,然后还得在“美国法院”做公证,确定代理人的身分以及解定存的意向,
这样邮局才接受代理人代替她解定存的作业。
只是非常单纯的一个“解定存”而已喔,就搞得如此繁琐!
只得麻烦我在德州的舅舅飞到加州去做法院公证,然后再飞回台湾去邮局处理。
他光是机票/住宿就要花上20万吧,就为了一张价值50万的定存单...
那还好他是已经退休了所以有时间去搞这些,否则哩...
所以
这不是‘明哲保身’的问题
原楼主是啥身分???
多少家庭为了遗产的处理,演变成骨肉相残的闹剧?
亲兄弟姐妹都无法互信了,一个‘生前女友’是去凑什么热闹???
她如果有律师/会计师这些专业而且英文还666,那去帮忙还勉勉强强。
但完全是门外汉一个,是去凑什么热闹???
帮忙有很多种方式
自己跳下去做,是一种方式,但不是唯一的方式。
实话实说,给对方正确的建议,也是一种帮忙啊。
“非得自己去做才叫帮忙”,这不是帮忙,这是“情绪勒索”!
好好的跟对方说‘这我真的不懂 找专业人士协助应该更能保障权益’。
这不是在卸责,这是正确的做法。
楼主去瞎搞一通,最后如果出了什么差错,难道这样比较对得起前男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