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美国券商联名帐户遗产税结算之必要

楼主: Juniorgreen (宝宝加油)   2023-02-02 18:10:18
请问与先生开立嘉信联名帐户后,如果我过世,遗产继承手续是否必要?
根据嘉信的说明,开立Joint Tenants with Right of Survivorship帐户后,
双方对帐户具有同等的所有权。
如果一方过世,向券商提交死亡证书后,帐户所有权将自动转让给在世的共同持有人,
但仍需要在进行税务结算,也就是向IRS取得“转让证书”(根据IRS规定是死亡后9个月内)
嘉信在收到转帐证书后,会将共同帐户内的资产转移到在世共同持有人的个人帐户中。
我的问题的是:
既然共同持有双方都能对帐户进行资产汇入、汇出、买卖的行为,
是不是一定要在一方过世后告知券商并进行税务结算?
不告知会有什么样的风险吗?
我能想到的可能问题是
1. 赠与税:
不过我查到的资料是非居住外国人赠与非居住外国人"配偶"的年度赠与税
扣除额有$155,000,赠与小于这个金额不需要申报。
那只要我先生年度内提领小于这个金额,是不是就能避开赠与税的问题?
2. 更新W8-BEN表格时涉及伪造文书:
共同持有人均须个别提交W8-BEN表格。要更新时如果我已经过世,我先生就要代替我
更新,这部份可能涉及的伪造文书。
如果不考虑第二点(假想不会被抓到),是不是办理继承手续就不是很必要?
原本是想跟先生说按照规定走,cover遗产税的定期寿险也已经安排好了
可是我看了IRS的文件,要取得转帐证书的流程真的是十分复杂啊
先生的英语能力不是很好,所以想知道能不能避开?
如果是先生先走,我自己倒是打算照规定进行遗产税结算的程序。
BTW, 我已经排除复委托的选项了。
还请各位指点,谢谢~
作者: pwseki206 (Seki PW)   2023-02-02 19:17:00
美国华人遗产律师多的是,上网找都有。不要被坊间那种妖魔鬼怪邪书歪说吓到啦付点律师费就解决的问题不难拉其实,这些律师99%以上讲中文的
作者: BNYMellon (BNYMellon)   2023-02-02 21:19:00
怕遗产税就到新加坡开户投资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2-04 05:05:00
前面好像有人打去问客服..客服其实很婉转地给了答案客服/官网/行员不能直白的说违反IRS规定的做法
作者: ohyakmu (yaya..ohya)   2023-02-05 15:33:00
新加坡虽然没有遗产税,可是你投美股,美国还是要收啊?
作者: m180 (月薪180)   2023-02-06 00:19:00
不知为何排除复委托?目前至少没听到有人复委托被美国扣遗产税
作者: cityport (马路不平避震故障)   2023-02-06 01:09:00
复委托的股票持有人就不是你,怎么可能被美国扣遗产税复委托只有在台湾才会认定那些股票是你的,在美国那些股票会被认定是台湾券商的台湾有关复委托的法令,对美国没有管辖权呀
作者: m180 (月薪180)   2023-02-06 18:08:00
我倒觉得这是优势 为何要登记自己名下 避税都来不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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