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一家台湾的外商工作
所以公司发的股票(RS, Stock options, ESPP)也都是要缴交台湾的所得税
但我目前对于Stock options 这一块有些疑问
因为Stock options执行时可以选择拿现金或股票两种方式
现金的所得计算方式很直观 就是:
所得 = (现价 - 约定价)*股数
但是在拿股票这边 我就不是很清楚了
假设今天我的合约是 约定价100元 可以行使100股
如果我在110元时行使并选择拿股票 之后股票涨到200时我全数卖出 那我要报给政府的所得
会是下列哪种呢?
(1) 所得 = (110 -100) *100
(2) 所得 = (110 -100) *100 + (200 - 110) *100
如果是(1)的话 那是否代表我在股价越低时行使能缴更少的税 先执行起来放著期待以后上
涨更有利呢? 或是有我疏漏的地方?
如果是(2)的话 那如果我将股票转去其他券商操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