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aze (一期一会)
2021-01-18 11:03:50去函国税局税务信箱请教:
假设以30万台币兑换美金1万元汇出[美金汇率30]。
之后在海外以1万美金兑换为8000欧元[欧元汇率35,美金汇率28]。
汇兑损益为?
1. 实现2万台币海外财产交易损失。
2. 未实现。日后若于海外换回美金,再行计算实现损益。为海外财产交易损益。
3. 未实现。即使日后于海外换回美金也未实现。汇回并换回台币后再行计算实现损益。
为国内财产交易损益。
经电话回复,为 3 。
即使中途换汇10次、20次,只要没有换回台币,即未实现汇兑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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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种意义上,非常简单易懂...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1-18 12:54:00我之前就说了 国税局才懒得管你海外怎么换来换去这里的例子是外汇 其他有价证券也一样 不信各位将来自己实验看看你实验个五年回来回报 错了我请你吃米其林 你任选记住一件事 央行,金管会,国税局 是台湾三大人治主管机关 你现在问到的答案 将来它们绝对有办法不认帐你就每年在海外帐户洗个两百万获利 都不要汇回来五年后一次汇回来个一千万 你看国税局会不会课你税
作者:
SweetLee (人生如戲)
2021-01-18 13:41:00还有一个很人治的政府机关 建管单位 每个承办每天说法都可以不同
作者:
badfood (为自己加油)
2021-01-18 14:53:00我以前曾经同时问北区国税局和财政部同一个问题得到完全相反的答案
一种认列各自表述,政府机关呵呵daze大,如果你把上一篇中区审计一科的回复当附件给他看,说不定就改口了
所以有价证券的获利实现是以转换为货币为准,并不需要汇回台币才算,对吗?这边指的都是货币转来转去的情况?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1-01-18 18:37:00有够可悲,亏我还回答你price cap的问题,自己发现丢脸就跑到别的文章来酸,为什么会有人这么恶啊
作者:
Cathay (前意识溃堤)
2021-01-19 09:24:00我比较相信中华民国公务员的素质,标准都变来变去的
作者:
solsoul (solsoul)
2021-01-19 16:43:00感谢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