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获利时点认定问题?

楼主: boombastick (快乐很容易~)   2020-12-30 22:23:07
※ 引述《daze (一期一会)》之铭言:
: ※ 引述《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之铭言:
: : 各位前辈好!
: : 请问如在12月底卖出海外股票
: : 那该笔获利认定是卖出当下?
: : 或者是T+3日(交割款进来那天会是明年一月初)呢?
: : 是否有前辈有类似经验?
: : 毕竟会牵扯到申报金额的问题
: : 谢谢!!
: 去函国税局税务信箱
: https://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18W/CON/698/8342898852310379840
: 经电话回复:
: “申报年度以交割日之年度为准。年度之起讫以台湾时间为准。”
: ============================================================
: 寄信给税务信箱还蛮快的
: 隔天就获得回复了
这两天有想到一个情形不知道哪里有漏想到的地方
假如我汇出去1000万台币到国外券商
然后如果五年后我的总获利假设是500万好了
我2021卖掉部分股票(这部分的获利假如有100万)然后马上再买回来
2022 2023 2024 2025每年都这样操作,而且每年我都跟国税局申报100万海外所得
因为国外券商不需要手续费,假如我不在乎买入卖出的一点点股价差
这样我是不是在2026的时候可以一口气汇回1500万而且不用被扣税?
因为我有当初汇出去的1000万水单加上连续五年的100W所得申报证据
请问这样的假设哪里有错误呢?还是我漏考虑的部分?
因为我今年获利超过100万,我打算长期投资5-10年,如果税的部分不想好
5-10年后才卖出,可以预期税会是个问题....
还有一个问题
跟国税局申报海外收入,需要附什么样的单据或证明呢?
作者: Cathay (前意识溃堤)   2020-12-30 22:28:00
作者: tomap41017 (绝梦)   2020-12-30 22:32:00
理论上是如此没错。去找你的税官聊一下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0-12-30 23:14:00
汇差损益?每年重置成本时的汇率跟最终换回台币时的汇率差异?不过这部分应该差异不大(?更正一下不是重置成本时而是卖出全部持股时的美元汇率跟实际换回台币时的汇率差异
楼主: boombastick (快乐很容易~)   2020-12-30 23:35:00
没有汇回来,怎么会有台币的价值?还是我要纪录当下的汇率?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0-12-30 23:48:00
你卖出的当下就产生了啊不过差异应该真的很小啦我是觉得可以不加考虑
作者: heavenbeyond (如果在天堂)   2020-12-31 04:10:00
我看不懂.....为何一次汇回1500万就要被扣税?你都说了有保留当初汇出资金1000万的水单,那不就可以证明你实际获利只有500万了吗?除非你当年还有其他收入,最终加起来让你所得超过670万,那超过的部分要缴20%税。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0-12-31 09:26:00
大大突破盲点....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12-31 11:01:00
没有汇回来国税局干嘛管你海外帐户的损益啊T0:-1000万 T5:+1500万 你的所得就是500万没有那么复杂好吗
楼主: boombastick (快乐很容易~)   2020-12-31 11:08:00
不是没有汇回来就不算数吧,楼上搞错了吧?我的例子不够好,如果改成1000万获利拉长到10年2000万总额就是有缴税没缴税的差异了啊@fred20090906 我汇出的美金不是台币换的,是从国外汇回来的美金汇出去的,也就是国外公司汇美金给我,我在汇到我的国外券商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12-31 12:05:00
你海外券商帐户"里面"的每年损益 国税局根本不关心好吗真的是秀才遇到兵你在台湾"境内"银行帐户的进出才是国税局判断的依据不信的话你可以用这几年的时间验证看看 看你拿海外券商帐户的对帐单给国税局 跟它们说你每年买卖 所以一年只赚一百万 十年累积一千万 所以你不用缴税 看他理不理你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0-12-31 12:14:00
楼上的例子只能说明被查到的机率很小而已不能代表不用缴吧一楼的文章解释满清楚了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12-31 13:27:00
.......算了 在这边解释给不懂的人听也没钱领
作者: Idiopathic (最常见的疾病原因)   2020-12-31 14:15:00
其实台湾报税官的权力夭寿大 他一句不认定你也没法子然后你汇款回来 他可以认定你完全是收益也可以认定一部份是部分收益 部分本金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0-12-31 14:38:00
照D大的说法不就不用报了乖乖被扣?还是永远不汇回?还是用debit慢慢领?这边就在讨论啊不需要自以为好吗?还秀才遇到兵勒谁是秀才谁是兵还真不好说
作者: nijawang (coco)   2019-01-01 00:35:00
为何说复委托没这些麻烦事?复委托不是一样算最低税负?
作者: abyssa1 (abyssa1)   2019-01-01 01:27:00
光是汇率时间点就很难算 复委托至少帮你算好整年台币申报
作者: Cathay (前意识溃堤)   2020-12-31 15:56:00
Idiopathic大说到重点....如果你没有办法举证本金的比例国税局是否就会认定汇款全部都是获利?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12-31 16:33:00
根本搞不懂别人在讨论什么的人说人自以为是 笑了boom的前提就是不汇回来 单纯在海外做操作 这样国税局最好会管你
作者: countrier (乡民)   2020-12-31 16:36:00
实际获利五百万加上国内收入要超过670很容易啊小弟现在是保留所有汇出纪录,跟每年海外券商statement,预备到时候如有大笔汇回可以举证成本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0-12-31 16:50:00
算了没必要....不过你内文看仔细点好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12-31 17:21:00
原po的推文就证明他中间并没有要"每一年都汇回来"了我的回答完全是基于他的假设前提去回答的 你看不懂可以不用硬回 一开始回什么汇差就证明你完全状况外了boombastick: 没有汇回来,怎么会有台币的价值?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0-12-31 17:46:00
硬拗什么啦处分完成的时候价值就出现了啦硬要讲的话每一次的处分包含换汇都会产生一次损益只有第一次除外举例来说,你今年处分股票总计50万镁,成本30万镁,获利20万镁并且如实申报。之后没其他操作。那请问明年美金涨了一倍,明年你换回台币要不要再申报?当然是要啊,不然要跟国税局说总共都是50万镁,所以没有获利吗?两个时间点的台币价值又不一样,了解了吗?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12-31 17:54:00
白痴......原po就不汇回了你还在那边处分,你去问国税重点是要汇回台湾境内的帐户,国税局才会管,不要再跳针了好不好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0-12-31 17:55:00
算了我自认表达很清楚了,随便你啦,开心就好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20-12-31 17:56:00
话说在台湾换汇的话,汇差算境内所得,不算海外所得。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12-31 17:57:00
你如果那20万美元今年汇回台湾,你今年就要申报了,不是等你换回台币才要申报好吗,天啊讲错,20万获利
作者: fred20090906 (fred20090906)   2020-12-31 17:58:00
daze大 那我举那个例子就不成立了,不过主要是要表达处分的目的而已XDDelisaac大,你开心就好,反正我用复委托,没这些麻烦事。
作者: slchao (slam)   2020-12-31 18:10:00
请问D大,如果原po每年进行一次股票全卖出,并且用海外券商帐单每年都申报海外所得税,十年后一次全卖出并汇回台湾,实务上会被怎么认定?只认十年前的汇出水单-汇回台湾金额=当年度获利?每年申报资料都被当做假帐?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20-12-31 18:16:00
其实网络上意见都没有实际效力,有疑问可以直接写信给国税局。但我觉得Delisaac的意见大概是错的。
作者: Delisaac (Time waits for no one.)   2020-12-31 19:55:00
就是用你十年后的汇回金额减你汇出去的金额作为获利去课税(假设你是一次汇出、一次汇回)复委托跟海外券商是两回事喔,拜托不要再混在一起讲了,broomstick讲的是海外券商,我就针对这个前提回应,不要再东扯西扯觉得我错就欢迎照本文这异想天开的方法去洗获利啊,把国税局当白痴吗XD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20-12-31 20:57:00
对于国税局应该怎么计算"实现获益或损失",除了直接去函国税局,也可以透过判决书查询,看其他人的例子中行政法院是怎么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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