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国内复委托处理遗产税的方法
以下为网络查到 不保证正确
理论上 复委托仍然要缴海外遗产税
但实务上 复委托是挂在国内券商名下
万一真的死亡 国内券商可以在中华民国的法律规范下
帮忙把股票卖掉 汇回台湾
之后再按照中华民国法律办理遗产税
台湾遗产税是超过1200W 由10%开始扣税
美国是超过6W美金以上 一律30%扣税
我观察到的现象是
年轻投资者往往先选择海外券商开户
等到越来越多资产 就慢慢改成复委托
甚至很多有钱人晚年根本不投资股票
改只买美国债券 这是什原因 我想可以思考一下吧~~
http://marketanomaliesinvestor.blogspot.com/2017/04/etf.html
( 至于要完全避开缴交遗产税给海外政府,我认为可能的解决方式有:
(A) 成立投资公司
(B) 投资注册地及挂牌地皆不课征外国人遗产税的ETF
所以可能适用于台湾人的选项有:伦敦挂牌且注册地不课外国人遗产税的ETF,以及台湾
投信发行的海外ETF注2,缺点是两者的流动性、交易手续费及内扣管理费大多不如美国
ETF。若台湾投信发行的海外ETF真可避开海外政府课征遗产税,则希望未来投信公司多发
行内扣管理费低廉的海外国家ETF,行销上与其主打海外市场的前瞻性,不如多宣传长期
税务规划的优势。)
Probate的麻烦繁琐
http://www.shealawfirm.com/chinese/legal%20subjects/probate.htm
※ 引述《daze (一期一会)》之铭言:
: ※ 引述《vaudi600 (vaudi600)》之铭言:
: : 大家好,爬文好像没有找到答案
: : 请问美国对非美人士课征遗产税的基础,
: : 是只有持有美国资产的部分吗
: : 那放在美国券商帐户里的闲置资金,是否也需计算呢
: : 如果是在美国券商开户 但只持有非美挂牌的ETF或股票 是不是就不需考虑任何美国遗产税的问题?
: : 这样如果纯以爱尔兰的ETF投资美国指数 似乎可以解决有些人比较担心的,万一怎么了可能会有40%税率问题 不知道可不可行呢?
: : 希望版上高手不吝分享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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