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投资先进午安
在撇除公司清算之风险下
(投资个别公司本皆有倒闭疑虑,虽有受偿先后次序可探讨风险高低,然非本文重点)
因ETD票面利率普遍高于公司债或一般债券
公司会考量发行ETD而非公司债之原因,是否即在于“递延付息”之条款效果?
想法在于公司债需定期付息不得迟延,否则违约可能重挫公司信用与股价
但公司对于ETD本来就可以合法运用递延条款延后付息,最长更可至五年
启动递延对于股价与信用应不至于受太大冲击,唯一冲击应该是在ETD之市场价格。
如此推论,浅见认为投资人纵使以折价持有ETD
最大的风险可能在于公司公布暂停支付利息五年,同时市场获悉消息后大幅跌价
纵使公司体质尚可,资金亦因跌价而被套住无法转换至其他标的
而需承受停止付息期间公司营运变动之高度不确定性
亦或此时会认为反而因跌价而产生好买点?
不知板友们对于递延支付利息条款之于投资风险,有何不一样的见解可供参考
欢迎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