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43。
AMGC大的问题,
与Tim讨论后,心得如下。
特别股或交易所交易债券(Exchange Traded Debt or Baby Bond),以下都泛称为特别股
,通常都是非常长期的债务,甚至很多都是没有到期日,而且重点是当无法配息时可不算
是违约的构成要件,此外,可以随时call回的特性也是考量的重点
会有这种债务发行需求的的公司,通常是下面几种行业为主 :
*金融业 : 特别股发行的最大宗行业,通常占了7成以上
金融业(尤其是银行业或保险业),本来就是高杠杆行业,不论是民众的存款、保费、短期
票券、同业拆款、公司债、特别股等都是金融业可根据其自身情况(如资产与负债的期限
适配)来弹性调配资金来源的比重,进而决定发行特别股是否具有成本效益。
一般而言,特别股的发行利率较其他种类的债务证券都要高,因此有时候是为了满足法规
上的资本适足率要求,所以发行这类型证券以补充资本(因直接增资发行股票对股东影响
更大),有某部分的特别股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被纳入为银行的资本,以满足日益严格
的法规要求(如Basel III等)
*具有相对稳定的收入且需要大量资本支出的公司 :如各种公用事业(如电信业、电力公司
等)、房地产、运输能源的管线,港口码头...等,这类公司通常具有稳定现金流可问定配
息,配合特别股的超长到期期限,也可同时降低中短期内公司要还付本金的压力
*面临整个产业下坡的行业、受景气变动影响大的行业(如散装运输行业) : 发行特别股可
以没有信评,而这些公司本身的营运风险较大,就算有信评可能也不会太好看,而常常投
资人对难看的信评会比没有信评观感更差,所以透过发行这类证券,就成为筹资的另一种
管道。同时,也因为无法配息不算违约,加上到期日超长(或永续),所以可以替这些公司
争取到一些营运弹性,当公司状况转好或趋于稳定的时候,也可选择随时赎回以降低利息
支出
以上浅见,
如果有误有批评指教,希望小力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