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连结:
http://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171015000032-260202
2.内容:
投资陆股工具是市场当红商品,但主管机关不仅层层设限还掩耳盗铃,业者透露“看
复委托绝对金额就知道,怎么可能那么少”,因为复委托全世界任何一地都算境外所得,
唯独复委托大陆市场算在“境内所得”,堪称世界奇闻。
财富管理业者指出,国人透过复委托买卖陆股,获利属财产交易所得,要并入台湾综
所税课税,也就是俗称的“证所税”,算在“境内所得”,目前最高还要课征45%;像
2014年沪港通上路时,国人兴致勃勃时,财政部拿出这招“提醒”大家,实在世界奇闻。
他说,此“恶法”至今仍存,“因为主管机关只担心沪港通、深港通、MSCI纳入A股等
会有资金排挤效应”,实际上这是倒果为因,而且这是跟全球资本市场间的竞争,不应该
用偷吃步的方式,反而让投资人承担更高成本。
业者提醒:“投资人为什么平白无故多缴税?而且买陆股也不保证获利,亏损谁来贴
?”而且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有办法的就直接到海外设帐户,资金绕道,逼走这些投资
人的钱,让证券业者赚不到钱是小事,最根本的是“钱就再也回不来了”,“他在海外赚
钱,接着就会从事更多海外投资。”
3.心得/评论(必需填写):
真的是蛮奇耙的,为何是以综所税去课征?那不是变相鼓励大家不要投资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