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教有关海外券商的遗产问题

楼主: crix (人犬)   2017-05-06 09:46:17
各位先进有尝试过跟太太开Charles Schwab联名帐户
假设先生意外身亡, 由太太发动汇回台湾自己的户头
据之前其他人的分享, Charles Schwab是只需要一个人就可发动转帐至任一帐户
不知道这样拿来避美国的遗产税, 会发生什么问题吗?
※ 引述《RWebster (Webster.R)》之铭言:
: ※ 引述《maho (勿求全,亦勿自弃。)》之铭言:
: : 这我也要说明一下:我未来会采取这个方法。
: : 假定你的复委托帐户总资产有4000万,过世时你的继承人至少要缴200万的税。
: : 请注意,税要先缴资产才能变现,不然帐户一定是冻结状态,谁也不能动的。
: : 所以如果真的这么有钱,不建议全部放在复委托,太贵了。
: : 有个方法有可能可以避开台湾的部分遗产税。
: : 假设你一共汇了2000万到海外,过世时资产增值到4000万,怎么办?
: : 你可以把2000万汇回国内,投资不赚钱是不犯法的。这部分做遗产继承。
: : 剩下的两千万留在海外,所以你需要一个海外银行户头。香港很方便。
: : 如果您还是觉得这些做法感觉就游走法律边缘,请考虑直接在香港成立公司。
: : 以股份方式持有你的家族公司,再用公司的名义开户购买在英国上市的爱尔兰ETF。
: : 我认为这样就万无一失了。香港有很多会计师事务所在帮人处理这些事情。
: : 台湾的部分还是要注意,汇出去多少钱至少要汇回相当的比例,国税局不是傻子。
: : 我有问过一间事务所,他开给我的费用是每年约七万台币。
: : 我觉得,如果你总资产超过百万美金,这份保险应该要买。
作者: killwhite (我只能勇敢 学习释然)   2017-05-06 14:52:00
请不要有避税的想法 所有东西都有成本
作者: virtual (:))   2017-05-06 17:42:00
联名帐户就是共有的钱, 不算继承吧? 不太确定.还是说要继承一半的金额? 这样开联名就没有意义了.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7-05-07 09:18:00
法律或者是规则有修改不就又要白忙一场开海外帐户,价差投保定期寿险是我的选择继承法绿困难也比不上一笔寿险金,我想配偶会非常有意愿去处理的,保险金也不用再回台当地就办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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