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请问复委托 今年赚7百万 未平仓 会课税吗?

楼主: lawfulevil (守序邪恶)   2016-11-23 23:19:17
推 techlife: 如果是在问外汇交易所得 就是换回台币时的汇率跟当初买 11/22 16:57
→ techlife: 美元时的汇率差 或美元也可能是薪资所得或其他来源所得 11/22 16:58
→ techlife: 但在报该所得时也会使用某个汇率 就是跟那个的汇率差 11/22 16:58
推 techlife: 另外如果是境内银行 外汇交易所得也不适用海外所得 11/22 17:06
推 stanley386: 分开看! 11/23 13:41
这样子,举个例子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
1月1日,将三百万台币换成十万美元,汇出。 (1月1日汇率30)
2月1日以每股10USD购入10000股ABC。
3月1日每股配息0.5USD,NRA withholding 30%(3月1日汇率31)
5月1日以每股15USD全数卖出 (5月1日汇率32)
9月1日将其中5万美元汇回,换成新台币 (9月1日汇率33)
申报海外所得时,应申报:
3月1日配息获利 3500*31 = 10.85万
5月1日资本利得 50000*32= 160 万
9月1日时手上的美金有三部份:
10万美元(成本30) / 0.35万美元(成本31) / 5万美元(成本32)
可自行决定要汇回哪一部份。
如汇回成本30的美元,应申报外汇交易所得50000*(33-30)=15万
如汇回成本32的美元,应申报外汇交易所得50000*(33-32)= 5万
该年度共应申报170.85万海外所得。
5~15万外汇交易所得应纳入综合所得税,申报为财产交易所得。
剩下的美金应纪录其成本,以备其他年度汇回时,计算外汇交易所得之用。
若汇回时,在海外先转成台币再汇回
则外汇交易所得应申报为海外所得,不纳入综合所得税。
若以Visa debit card刷卡购买房子,汇差益应申报为?
海外?海内?支出无须申报?
作者: techlife (techlife)   2015-11-22 16:57:00
如果是在问外汇交易所得 就是换回台币时的汇率跟当初买美元时的汇率差 或美元也可能是薪资所得或其他来源所得但在报该所得时也会使用某个汇率 就是跟那个的汇率差另外如果是境内银行 外汇交易所得也不适用海外所得
作者: stanley386 (蛋杰克)   2015-11-23 13:41:00
分开看!
楼主: lawfulevil (守序邪恶)   2016-11-23 23:26:00
但如果一年交易数百次,谁算得清?
作者: jesse555 (当枫叶落下时)   2016-11-23 23:49:00
这还只是赚钱的 倒数第二段赔钱是否可抵税 这又是问题了
作者: daze (一期一会)   2016-11-23 23:58:00
财产交易损失只能用来抵销财产交易所得,用不完的最多可以保留3年。
作者: flypenguin (企鹅)   2016-11-24 01:29:00
这里面有个很有趣的问题,以台湾人来讲,外汇算是投资在美元换回台币前,到底要算未实现还是已实现损益
作者: techlife (techlife)   2016-11-24 10:44:00
不是很懂楼上的问题 是指资本利得/股利部分还是汇差部分都是以当年度有没有发生该所得事实来区分[未]或是[已]啊
作者: flypenguin (企鹅)   2016-11-24 10:54:00
美元成本30,现在32,股票交易所得 10 万没换汇,那申报应该算 300万台币,还是 320万台币?
作者: techlife (techlife)   2016-11-24 21:15:00
依照我之前问国税局的说法是报320万但你之后的美元成本就变成32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