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 美国7/1起征收外国帐户税

楼主: TcuBingo (忍者乱太郎..)   2014-05-14 21:52:04
http://www.businessweekly.com.tw/KBlogArticle.aspx?ID=7783&path=c
撰文者 李柏锋
美国FATCA(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将于今年七
月一日开始向全球追税,而且关键在于查税的对象并不只有个人,还包含了各国的金融机
构。
怎么会有美国的法案可以管到全世界的情况呢?各国金融机构当然可以不配合,但是关键
就在于这个法案特别针对FFI(Foreign Financial Institution,外国金融机构)做出规
范,要求各国金融机构(当然包含台湾)必须跟IRS(Internal Revenue Service,美国
国税局)签署协议,同意遵循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包含辨识美国相关的帐户、申报帐户的
资料给IRS等。
如果不愿意呢?IRS就会针对美国来源的所得直接先预扣30%的税,包括各种FDAP(
Fixed, Determinable, Annual, or Periodical incomes,固定金额、变动金额、年度或
定期所得)和资产处分或销售所得。试想,金融机构有可能都不跟美国有这些往来交易吗
?这也就是为什么著名的瑞士银行,也不得不放弃帐户保密的招牌服务了。
所以,如果资产在查税门槛五万美元以上,你的帐户资料无论在哪个金融机构,都有可能
会被提供给美国政府查税,而金融机构除了申报你的资料以外,还要先进行帐户的辨识,
判断你是不是一个跟美国相关的人,这些评估指标称为美国指标(U.S. indicia),共有
七项:
1. 帐户持有人是美国人(具美国公民身份或持有永久居留权,又称绿卡)
2. 在美国境内出生
3. 有美国住址
4. 有美国电话号码
5. 持续将资金转入美国的帐户
6. 代理人有美国地址
7. 有美国的转信或代存邮件地址
很多具有双重国籍的富人于是打算放弃美国国籍或绿卡来避税,但是美国政府当然没这么
笨。2009年之前,规定放弃国籍后的10年内一样要报税;2009年之后,修法改为以公平价
格计算资产后,针对未实现所得课征一次性的出走税,税率为20%,而且要放弃国籍还要
切结过去每年都如实申报所得税,否则涉及刑责以外,还可以无限期追索,如果要逃税,
可能就要打定主意这辈子不去美国、也不在美国持有资产了。
更重要的是,纳税义务的判断,并不是看现阶段你的身份状态,而是只要你“曾经”持有
绿卡或具有公民身份。简单说,身份只是要不要向美国政府报税的指标之一,但若是一个
人要向美国政府报税,不代表他就具有美国公民身份或持有绿卡,就算是主动申请放弃,
也一样可能需要报税。
外国人报税的身份认定,美国的税制是看你住在哪里,而只不是你的身份。如果你是住在
美国的外国人(Resident Alien),就算没有绿卡或美国公民身份(U.S. Citizen),同
样得按照美国公民的税制报税、缴税。
以我自己为例,我既没有美国公民身份,也没有绿卡,更不住在美国,但是投资美股而产
生股利所得,一样也要按照外国人的税务规范缴税给美国政府,也就是上面曾经提过的预
扣30%,我真正能收到的股利金额只有70%。但是因为身份是外国投资人,所以在填过
W-8BEN表格后就不需要缴纳资本利得税,这是避免重复课税的国际默契,因为台湾政府会
针对我的海外所得课税。(所以,现在你知道为什么证所税一直都是外资除外了。)
而现在在FATCA的规范下,我的帐户也会因为“持续将资金转入美国的券商帐户”而符合
“美国指标”,美国政府可能会主动向台湾金融机构查询我的帐户资料,而如果我的资产
高于门槛5万美元,台湾的金融机构也要主动向美国申报我的帐户资料。此外,有些人因
为曾在美国工作,或是为了申请退税而在IRS有税籍编号,那就更有机会成为查税对象了

所以一个台湾人缴税给美国政府很奇怪吗?如果有交易往来或投资、置产,那缴税给他国
政府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甚至我们出国旅游都或多或少有缴税给其他国家了,如果有人
觉得荒谬或认为会贻笑国际,其实才是没有国际观的人。
但是如果不曾成为美国居民(无论是公民、绿卡、工作、求学等),那也没有必要担心美
国的查税举动,更不必主动向美国政府报税。唯一要担心的,大概只有那些过去想透过国
际间资金流动不透明而逃税的真正肥咖,今后可能会面临被追税的处境。
其实台湾政府应该向美国政府学习,好好去追查那些富人的海外所得,那才是真正该做却
一直没做的事情。但目前俗称“海外追税条款”的所得税法修正案,在通过一读之后,就
一直受到各方压力,迟迟无法排入立法院的议程,根据媒体的估计,过去十年已经因此而
损失了3千亿元的税收。
作者: ruve (黑胡子哥)   2014-05-14 22:03:00
想成为美国公民的确要想一下了
作者: gogo3333 (tk)   2014-05-14 22:49:00
请问 所以申请股利退税的行为 是不是有一点疑虑?
作者: johnisjohn (JohnnieWalker)   2014-05-15 00:02:00
我觉得如果没有其他不明税务资产连结到美国 且不曾拥
作者: johnisjohn (JohnnieWalker)   2014-05-15 00:04:00
有美国相关身分 这样申请股利退税不知是否还有疑虑?
作者: jonathanyen (No need to argue)   2014-05-15 02:39:00
台湾人NRA退税的适法性,许多人都认为有问题。拿到税支票也不代表这样就是合法的。在本板爬文应该可以找到这个议题的文章。做法见人见治,信俸哪一派说法就跟着做吧
作者: GordonBrown (東莞民國第一任總書記)   2014-05-15 14:50:00
稍微改了下标题
作者: tmjftony (HUGO)   2014-05-15 22:37:00
请问修改法规后还能向美国申请退税吗(非美国人,无绿卡)
作者: story0711 (story)   2014-06-26 11:46:00
美国7/1起征收外国帐户税
作者: scottprint10 (艾兑路)   2014-06-26 14:00:00
所以非美国人可以申请退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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