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事件,组务询问过三个律师的见解,也征得Lang90之证件信件,
后续处理如下:
一、律师见解部分:
这些事在法庭上要涵摄个资法的定义并作为裁罚理由可能是不够的,
但他们也认为批踢踢的环境跟法院不同,
且板规订立的脉络跟个资法预期限制的对象也有所差异,
所以不宜一概而论,应回归于板规与事件的脉络(如先前讨论生日等等)。
至于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律师的见解认为此事似无追究之实益,所以不一定能告得成侵权。
二、与G板主沟通部分:
G板主主动承诺自肃水桶百日,并对后续行为做出但书。
三、结论:
(一)本次事件G板主自即日起自肃水桶百日,不得回应无关板务之言论,
标准从严,且不得有针对个人发言之情事。
(二)凡是涉及个资之言论,人文宗教小组会从严认定,
所以大家如果习惯打擦边球的,请记得这次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