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u96873 (阿均)》之铭言:
: 标题: Re: [讨论] 宗教法草案-2
: 时间: Tue Oct 10 22:48: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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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u96873 (阿均)
2017-10-13 00:21:00我想对外这个解释是公开的意思,是我推衍的。所以实际上政府怎么解释,还不清楚再来受不受罚的问题,目前没有看到有罚则,如果有也请告知。再者,家庙应该没有对外宣传教义,所以并不该当第三条的状况另外,我国对祭祀公业有相关规定。大概不会走向宗教法人。我的那个应是指应该,造成误会我很抱歉XD
看条文似乎没有强制小宫坛庙一定得登记成为宗教法人团体且看新闻有出来抗议的,都是颇具规模的团体...
作者:
s654k (s654k)
2017-10-13 17:47:00上凯道的是减香议题......e大讨论的也是我们家担心的,自家的坛为阿嬷再服务,我们只能有空时协助,若真的要依宗教法,再资料准备真的很啊杂。
作者:
u96873 (阿均)
2017-10-14 04:48:00其实我觉得章程什么的并不是太难,只要抄别人的就好
作者:
s654k (s654k)
2017-10-14 11:51:00不难啊,我们这些有读书的可以完成,只是觉得复杂....BTW,我个人觉得可乙参考,不能抄...。另外,很多坛与宫,其实可能连协助的年轻人都没有,这也是个问题....